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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小说《超级交警》 作者:司马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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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2 20: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章 脑袋被驴踢的自恋女人


从网吧出来后,叶正勋感觉自己还真有点无家可归的感觉,因为此刻的他有点边缘人的味道。

  巡警中队那边,他反正是不想去了,而交警中队这边,他又回不去,唯一依靠的港湾那就是岗亭了,买了瓶矿泉水,叶正勋正准备开车回西街路口的岗亭时,三辆保时捷呼啸着从自己这个交警的眼皮底下嚣张穿过,超速行驶,大中午的,这些钱多了没事干的家伙,又在市区的街道玩飙车。

  这三辆保时捷的颜色各不相同,开在最前的是一辆银白色的,中间是红色的,而最后那辆则是蓝色的,每辆车的副驾驶室上,都坐着一名女人,香车美人,向来是这些富家公子喜欢玩的游戏。

  前面两辆车的车主,叶正勋并不认识,可最后那个驾驶蓝色保时捷的家伙,叶正勋一直就认出来,正是昨天那个小日本小泉中田,而坐在小泉中田旁边的那个女人,叶正勋也认识,竟然是昨晚和自己相亲的钱晓艳,有时候这个世界还真是小。

  叶正勋也没多想,一个转弯,再猛的一踩油门,玩了个漂移,迅速追赶那几辆保时捷。

  “叶子,你别告诉我,你想去追前面那几辆跑车。”

  叶正勋点头,专注的开着车。

  “叶子,你没疯吧,他们是保时捷,我们的车是捷达,能追得上吗?”

  “不都有一个‘捷’字吗,我想差不多应该能追上!”

  马自强崩溃,虽说的确都有一个‘捷’字,可两者能够相比吗?他也知道这辆警车,开上100码,就随时有罢工的可能。

  可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只有不敢想之事,叶正勋敢想也敢做,最后奇迹般的用捷达逼停了最后那辆蓝色的保时捷。

  上次陆冰倩将这车破天荒的开到110码,今天的叶正勋竟然直接开上了140码,极限,绝对是极限,最可怜的恐怕就是这辆警车,在它光荣逼停保时捷后,它自己也彻底告废,发动机,线路通通报废,引擎盖更是一直冒烟抗议着。

  叶正勋则是一副警车不是自己的,报废就报废的态度,走到小泉中田面前冷冷道:“怎么,车开得挺爽吧,麻烦你将驾照拿出来!”

  小泉中田不怕别人,可对叶正勋他还真是有点怕,因为这个家伙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连市长秘书都拿他不好使,为了不得罪这个牛B的交警,他再次积极配合着,拿出驾照递给叶正勋。

  “驾照要扣掉,你没意见吧!”

  小泉中田点头。

  叶正勋一不做两不休,继续道:“对你的恶劣行为,我要提出严重警告,车子先扣下了,你自己找车回去吧!”

  小泉中田在叶正勋面前,那绝对什么都不是!幸亏他没抖擞,不然叶正勋铁定揍得他满地抓牙,他立刻下车,准备打电话找人来接。

  这个小日本没嚷嚷,可同样坐在车上的钱晓艳似乎和何萱宣是同一个德行,坚决不下车,反而像狗一样犬吠道:“叶正勋,你不要看见我和中田君在一起,你就吃醋,心理不平衡,借机打击报复!像你这种土包子,你能和中田君比吗,即使你跪下来求我,我也不会喜欢你的,昨天如果不是给丁宁姐面子,我都懒得见上你一面,真是倒了八辈子的霉,遇见你这样的瘟神,走到哪里都能遇见你!还有,你休想扣这车,你算什么东西啊!”

  这话听得叶正勋是绝对崩溃,还有点哭笑不得,他就想不明白,这女人的脑袋难道被驴踢了,自恋到这种程度,还真以为自己国色天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男人见到她,就要非她不娶,神魂颠倒不成。

  “钱小姐,也许你觉得自己是西施貂禅,可我说真的,你连潘金莲都不如,我宁愿天天面对着芙蓉姐姐,也不会多看你一眼!”

  “你...你.....”

  钱晓艳气得两脸发青,‘你’了半天,却未能‘你’出个所以然来。

  “赶紧下车吧,车子我要拖走!”

  关键时刻,钱晓艳突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很配合的打开车门,从车上下来,然后一副骄傲如公主的态度道:“哼,像你这样上不了台面,没钱的土包子是刺激不了本小姐的,中田君,我们走!”

  叶正勋那个崩溃的真想把这女人拉过来,狠狠煽几巴掌,让她能有点自知之明,可想想何必和这样的女人计较呢?

  他让马自强呼叫总部,派拖车来拖走,当然要拖就两辆一起拖走,因为陪伴他没几天警车,在他的摧残下,已经接近报废。

  叶正勋本想向上级汇报的,不过想想还是让拖车拖到汽车维修中心再说,能修的尽量修回来,所以叶正勋就直接让司机,将警车送到天宇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夏清盈的公司.

  .............................

  恶劣的女人遇见多了,叶正勋细细想想陆冰倩,才发现她还是有很多优点的!刚想到陆冰倩,正搭乘出租车准备回岗亭的叶正勋,就在闹市区看见了正在巡逻的陆冰倩,她的美丽依然,依然如此英姿飒爽,只不过眉宇间似乎多了点忧伤,才一天没见而已,难道真被自己昨天说的话伤害了吗?

  叶正勋决定下车,去找陆冰倩聊聊,可陆冰倩看见他时,却视而不见。

  “喂!”

  叶正勋也不喊名字,只是喂了一声。

  而陆冰倩明知道是喊自己,却假装毫不知情道:“你喊谁啊?”

  “当然是喊你了。”

  “喊我,你不是说不想见到我了吗,为什么又要来找我!”

  陆冰倩显然还在生气。

  “有些事情,我觉得应该和你说清楚。”

  “哼,你觉得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可说的吗?该说的,昨天下午你已经说的很清楚的,既然你那么不愿意当巡警,我会满足你的愿望,让你当回交警的。”

  陆冰倩说话很冷,甚至连看都不看叶正勋一眼。

  话说到这个份上,叶正勋也觉得的确没什么可聊了,他没有再说话,也没有再跟随着陆冰倩的脚步,两人的距离的越来越远,也许这一远走后,彼此的关系就可以用陌生来形容了,也许以后不会再有任何瓜葛,这次是真的不再有任何瓜葛。

  望着陆冰倩的背影,叶正勋耸了耸肩,转身正欲离开之时,却听到远处“砰,砰”传来两声枪声,闹市成立刻乱成一团,

  紧接着就有人大喊:“抢劫,有人抢银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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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28:0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一章 抢劫案


突然发生这样的意外,陆冰倩和叶正勋同时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从不远处的银行,跑出四个头蒙着黑色丝袜的人,分两批逃跑,他们并没有使用汽车,而是越野摩托车,枪声正是歹徒朝空中连续开了两枪,制造混乱,以方便逃跑。

  “都闪开,快给我闪开,不然我开枪了!”

  其中两个歹徒开着摩托车,向弄堂里逃跑,因为歹徒手中有枪,自然不会有人敢阻拦,纷纷退让。

  可陆冰倩竟然连想都没想,拔腿就往弄堂中追去,如果熟悉这里弄堂的环境,也许歹徒还真能逃脱警察的追捕,顺利带着抢来的钱逃走。

  不过很显然,这两个歹徒并不是很熟悉新港市的弄堂,这里弄堂很多都有死角,环境很是复杂,地形狭窄不说,还堆满了各种杂物,除非熟悉这里的环境,不然很容易闯进死胡同里去,两个歹徒就犯了这样的错。

  摩托车开进去后,再也出不来,两匪徒想调头冲出来时,却被陆冰倩堵住。

  为了防止匪徒开摩托车逃走,陆冰倩将一旁的杂务全部推倒在原本就狭窄的弄堂里。

  “**,臭婆娘,给我让开,不让开,我就开枪了!”

  陆冰倩避让在弄堂的拐角处,手中则拿着一根木棍,就在两歹徒准备开摩托车从原本的死胡同逃出去时,陆冰倩狠狠一棍子朝摩托车的两人砸去,两人随即滚倒在地。

  那歹徒显然急眼了,操起手中的枪,瞄向陆冰倩,陆冰倩眼明手快,在那持枪歹徒准备向自己开枪之前,扑了上去,“砰”的一声枪响,歹徒开了一枪,却已经偏离目标,射在墙壁上。

  听到枪声后,叶正勋的心也忍不住惊了下,,暗暗这丫头也太疯狂了,现在的她只是个巡警,身上更没有配枪,还拼了命去追持枪歹徒。虽说和陆冰倩之间已经有了矛盾,可他绝不希望陆冰倩遭到不测,顺着枪声追了上去,

  在拐角处,叶正荤见到陆冰倩正在那两个匪徒扭打在一起,持枪歹徒手中的枪已经掉落在地,陆冰倩擒住他手腕的同时,猛一用力,将其手扭到背后,同时空出另一只手揪住了他头发,往后一扯再一猛烈撞到在地,那歹徒顿时头破血流,被陆冰倩连续几次猛烈撞击地面后,当场昏厥。

  剩下的那名匪徒一见不妙,胡乱抓起弄堂内的杂物朝陆冰倩砸去。陆冰倩一个没留神,被一木棍扫中了后背,闷哼了一声,一个向前踉跄还没站稳脚跟。那匪徒操起手中的匕首,猛的向陆冰倩刺去,遇见这不怕死的女警,那匪徒只能认栽,所以这次他想要逃脱,唯一的可能就是刺死陆冰倩。

  无论陆冰倩能不能避开这一刀,叶正勋都不会再袖手旁观,他不能拿这个英勇女警的生命来开玩笑,除了脾气火暴,她的勇敢和嫉恶如仇,是叶正勋钦佩的,今天的行为就能看得出来,陆冰倩绝对是好样的,她完全是有资格当重案组组长,而她的家庭背景只是一种铺垫和辅助。

  关键时刻,叶正勋的手腕一动,一抹蓝幽幽的光芒闪过,只听‘啊’的一声,匪徒的匕首叮当掉落地上。

  陆冰倩乘此机会,极为快速的反应过来,猛力一脚踹中了歹徒的膝腕,只听“咔嚓”一声,紧接着便是歹徒的连续杀猪似的惨叫,不用说,刚才陆冰倩那一脚已经令他的胫骨断裂。

  以暴制暴,在遇见穷凶极恶的歹徒之时,身为警察就应该敢于出手,勇于出手,陆冰倩就做到的这点。

  那匪徒一直抱着腿惨叫,陆冰倩丝毫不客气,因为她明白对匪徒的同情,就等于自杀,她一把拧住了他胳膊,熟练的用手铐将他铐上,再将他拉到昏厥的同伴面前,将两人铐在了一起。

  这听起来的过程,其实也就十几秒钟,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导致死亡。

  制服歹徒后,陆冰倩才长长松了口气,靠墙大口喘着气,她的警服上也已经粘满了血迹,手上,脸上,头发也乱糟糟着。

  叶正勋没有说话,迅速走上前,蹲下身子从那名歹徒的胳膊上抽走一柄精致小巧的匕首,

  这柄原本蓝幽幽的匕首,此刻在鲜血的渲染下,泛着离奇明艳的光芒,似乎有着灵气。

  这样的匕首陆冰倩见过,她记得第一次遇见叶正勋时,就从他身上搜出同样一柄精致的匕首,现在还存放在自己的家中.

  她知道今天是叶正勋救了自己,如果刚才没有他的出手,那歹徒的匕首也许就已经直接刺中自己的心窝。

  “谢谢你救了我!”

  陆冰倩的呼吸还未能平静下来,喘气道谢着,他的道谢如此真诚。

  叶正勋耸了耸肩,如此淡定:“你很勇敢,可我希望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时,你千万别擅自行动!我不希望你出事.”

  几分钟后,重案组的成员带队赶到,这些重案组的成员以前都是陆冰倩的下属,看见陆冰倩时,都很尊敬的称呼着“陆队”

  “陆队,你没受伤吧!”

  这一小组的带队正是小队长李丙貌。

  “我没事!老李,另外两个抢劫银行的匪徒抓到没?”

  “那两人是亡命之徒,在闹事区胡乱开枪,伤了好几个民众,其中一人已经被我们开枪击毙,另外一人逃进了幼儿园,里面的孩子太多,我们不敢冒然行动,谈判专家正在谈判中!”

  “哪个幼儿园?”

  “中心幼儿园!”

  听到中心幼儿园时,叶正勋的心猛然紧了下,他记得小雨晨就在中心幼儿园上学,早上正是他送着去学校的,他有种不祥的预感,而且很强烈!

  ..........................

  尽管陆冰倩已经不是重案组的成员,可她的性格决定了,发生此类的案件,她一定会插手的。

  “老李,把你的车钥匙给我!”

  “你要干什么?”

  “你别管了,快给我!”

  陆冰倩也不管李丙貌答不答应,一把从他手上夺走车钥匙,留下话道,“老李,你将这两家伙带走吧,我要立刻去中心幼儿园看看情况!”

  陆冰倩上车的那一刹那,叶正勋也跟着上了车。

  “我跟你一起去!”

  陆冰倩还以为叶正勋是担心自己,笑了笑答应下来,和这个男人之间的隔阂,也渐渐消失!

  ...........................

  叶正勋和陆冰倩赶到幼儿园时,幼儿园周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空出相当大的地方,这条街也实行了交通管制,警车密密麻麻,众多警察身穿防弹衣各就各位,将整个幼儿园围了个严严实实,警察还在增加,里面全是4到5岁的孩子,万一歹徒发狂,结果可想而知,警方不敢怠慢,还在不断的调派人手。

  叶正勋和陆冰倩下车的同时,两辆警用的面包车疾驰进警戒圈,车门拉开,下来十余名头带面罩的特警,身着黑色作战防弹背心,脚蹬单兵全防水作战靴,手持79式冲锋枪,腰别92式手枪,同时还有几名是手持95式狙击步枪的狙击手,平时这些特警很少会出来行动,可今天他们的速度快的惊人,除了特警,装配95自动步枪的武警支队,也足足有一个排的兵力达到指定地点。

  这样的包围圈,歹徒是插翅难飞,狙击手,只要找准目标,一枪即可毙命!

  之所以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让不同的警力到达指定地点,是因为警方早已准备多日,这些的警力原本是用来抗衡“狼牙”这个犯罪团伙的。

  至于此刻闯入幼儿园内的匪徒是不是“狼牙”的成员,目前还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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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二章 小雨晨被挟持



现场的气氛异常紧张,幼儿园内小孩子的哭声不断,同时传出来的,还有歹徒的吼声:“别哭了,都不要哭了,再哭我就杀了谁!”

  可对于不懂事的孩子而言,越是吓唬,只会哭得越凶,还好有幼儿园老师在里面安慰着哭泣的孩子,歹徒的情绪才稍微稳定下来。

  里面有哭声,外面孩子的父母也是哭成一团,纷纷要求进入警戒线,可警方绝对不会答应,因为孩子一看见父母,只会哭得越凶,更会让匪徒失控。

  .........................

  抢劫案向来是市内重大案件,市长陆学风亲自来到现场指挥。

  他明白歹徒和警方一直在僵持,时间拖得越久,情况就会越危险。这样的时刻,他必须满足匪徒的一切要求.警察听谁的?按照道理应该听上司最高指挥官的!可其实那是错误的,上司只做两件事,布置任务,听取报告,而有人质被挟持的情况下,他这个指挥官只能听匪徒的,特别在如此多孩子作为人质的情况下.陆学风无从选择.

  “王局长,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市长,学校里有好几百个孩子,歹徒闯入了其中一个班级,这个班级里有好几十个孩子,我们已经让学校的老师稳住孩子的情绪,可歹徒的情绪好象越来越不稳定,我们的狙击手一直找不准好的位置!”

  “谈判专家呢?”

  “谈判专家正在和歹徒进行沟通,可他说什么也听不进去!”

  “歹徒提出什么要求没?”

  “他要求我们立刻准备一辆车,同时准备200万现金放在他车内,他看到现金就会离开的!”

  “那还愣着做什么,快去准备现金和车啊!”

  “市长,现金需要您签字!”

  陆学风想都未想,签下自己的名字,局长立刻让下属去附近的银行借现金,没有什么比孩子的生命更重要,陆学风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保证幼儿园孩子的安全,只要歹徒肯离开,那一切就好处理得多。

  看着外面众多的警察和武警,里面的歹徒情绪一直不稳定,从头到尾他几乎一直在喊着:“**,钱准备好没有,我再给你们5分钟,5分钟我再看不到钱,我就杀人给你们看,快,给我快点!”

  叶正勋没有采取任何行为,这样的情况下,他也无可奈何,他只有等,在等待机会.

  而同时他心中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在幼儿园里,像个洋娃娃般美丽的小雨晨太招人喜欢和注意,歹徒很有可能会劫持夏雨晨作为人质.

  ............................

  警方在最短的时间内,将200万的现金凑集好,同时派了个便衣警察准备开车送进去,可没想到那便衣警察还未开进门,对方却朝外面开了一枪警告道:“**,找个便衣警察糊弄我,给我找这个孩子家长来,让她的家里人开车把钱送进来。”

  叶正勋的心咯嘣一下,刚才不好的预感现在发生了,因为那歹徒此刻挟持的孩子,正是小雨晨,如果歹徒一受刺激,结果可想而知!

  被黑乎乎的手枪顶着脑袋,小雨晨吓得一直在哭,叶正勋的心一直在紧绷着,他必须速度做出决定。

  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他来冒充雨晨的家人,无疑是最合适不过的.

  他迅速拉着陆冰倩去找陆学风。

  这个时候的夏清盈正在和陆学风谈话,在听说自己女儿的学校有匪徒闯入后,夏清盈就赶紧开车赶到中心幼儿园,一路上她一直在祈祷,希望匪徒别注意上自己的女儿,小雨晨是她的全部,如果这个宝贝女儿有任何意外,夏清盈觉得自己将没有勇气再活下去。

  当她得知匪徒已经选定雨晨作为逃跑时的人质时,这个一向坚强独立的女人立刻觉得全身发软,她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救自己的女儿,无论有多危险。

  作为指挥官的陆学风知道夏清盈并不是合适的人选,可匪徒很狡猾,一定要选择夏雨晨的家长作为司机,小雨晨又是单亲家庭,就在他左右为难的时候。

  叶正勋的出现给了他最佳人选。

  匪徒的要求,叶正勋最清楚不过,他走到夏清盈面前安慰着:“夏清盈,这个时候,你一定要冷静,如果你去当匪徒的司机,你和雨晨很有可能都会出事,把雨晨交给我,我发誓,我绝对不会让她受到半点伤害的,哪怕我死!”

  夏清盈点了点头,靠在叶正勋悲痛欲绝的哭着,这样的时刻,这个男人是她唯一的依靠,

  “那你在车里等我,我去当这个司机,雨晨认识我,匪徒不会怀疑的!”

  “叶子,你一定要救出雨晨,我真的不能没有她!”

  “我和你一样,我也不能没有她!”

  女人毕竟是女人,在这样的时刻,无论多么坚强,都是脆弱的。

  “叶子,那你自己也要小心!”

  叶正勋点了点头,事不宜迟,在警方的陪同下,他在警戒线外,朝人群中一个穿西装戴眼镜的男子招呼着:“先生,请你帮个忙!”

  这个男子和叶正勋的体型差不多.

  “警察同志,你说,我孩子还在里面,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我只希望我孩子的安全!”

  “那好,你跟我进来!”

  叶正勋在警用的面包车里和眼镜男子换了身衣服,同时也将对方的眼镜摘下,自己戴上。

  换了身衣服后,叶正勋看起来完全像个成功人士,西装革履,气宇不凡,他原本犀利的眼神,在眼镜的掩饰下,完美的掩饰起来。

  ........................................

  一切准备就绪,由叶正勋带着200万的现金开车进入幼儿园.

  在进门的一刹那,叶正勋为了让一切能够按照自己的计划进行,他很冷静的停下车,然后从车上走下拉,举起双手很配合着.

  这个时候的小雨晨已经看见了叶正勋,就在小雨晨想喊自己的时候,叶正勋先喊了起来:“雨晨乖,雨晨别怕,爸爸来了,爸爸这就来接你!从现在开始,你要听爸爸的话,不要哭,千万不能哭!”

  叶正勋一直重复着“爸爸”这个称呼,他就是希望小雨晨能明白,让小雨晨等下喊自己“爸爸”,这样才能使匪徒完全消除戒心。

  如果出现意外,匪徒必然会向自己开枪射击,叶正勋同样有信心能够在匪徒拿枪瞄准自己那一刹那,利用自己身上“冷兵器”制服匪徒。

  当然,如果发生后者的情况,叶正勋就不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他如果想躲子弹,就很难在第一时间利用“冷兵器”制服匪徒,两者他只能选一。

  所以,如果小雨晨能够领悟,那就是最好的结果,空气像是凝结,所有的人都在等一个结果,那就是小雨晨开口的称呼到底会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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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三章 嚣张的匪徒



小雨晨望着叶正勋,她的哭声闻然而止,她眨了眨如洋娃娃的大眼睛,终于开口.

  “爸爸,雨晨乖,雨晨不哭,雨晨听你的话!”

  叶正勋长长松了口气,这声“爸爸”的称呼比任何时刻都重要,因为关系到生命安全。

  匪徒也长长松了口气,因为第一次警方企图找个便衣警察来糊弄自己,他的情绪就已经接近崩溃,如果这一次警方还和自己玩花样,他就决定开枪杀人,杀掉这个冒充孩子家长的人。

  现在的情况可以表明是安全的,面前的这个男人的确是自己手中人质的家长。

  如果不熟悉,一个孩子绝对不会在听到对方说话后,就会停止哭泣,还喊对方为爸爸。

  “先生,求你千万别伤害我女儿,只要你不伤害她,无论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你先转过身去!”

  叶正勋很配合着,双手举过头顶,转过身,将背面留给匪徒。

  匪徒在确认叶正勋背后并没有携带武器,继续要求道:“将那200万现金的袋子,打开给我看看!”

  叶正勋从车厢内拿出装有现金的黑色袋子,打开袋子。

  因为还有6,7米的距离,歹徒看不清,让叶正勋往前走几米。

  叶正勋全部一一照办。

  对于叶正勋的态度,匪徒很是满意,他的情绪也稍稍稳定下来,可枪依然顶着小雨晨的脑袋。

  “你女儿的性命我懒的要,我要的是钱,你现在将钱重新放到车上,然后将车开到我面前,记住,千万别耍花样!不然我一枪崩了她。”

  “你放心,我只要我女儿安全,其他都不怪我事!”

  叶正勋将那装钱的袋子重新放到车里,然后上车,将车很平稳的开到匪徒面前。

  “打开后车门,快!”

  叶正勋迅速帮匪徒打开后车门。

  匪徒极为小心的上了车,而且手中的枪一直都未离开过小雨晨的身体,从这点可以知道,这个匪徒有着很强的反侦察意识,至少他清楚的知道,这个时候,有N把狙击枪正瞄着自己,一有疏忽,必定会被狙击手直接爆头,连哼一下的机会都没有。

  ...................................

  叶正勋开车载着匪徒飞快的离开学校,然后离开闹市,后面一直有警车追踪着.

  当匪徒离开幼儿园的那一刻,,陆学风松了口气,公安局长更是松了口气,毕竟公安局长和此事有直接关系,如果匪徒在幼儿园内开枪造成多人伤亡,他的有着直接的责任.

  其他孩子的家长,也全部松了口气,赶紧跑进学校,纷纷接走已经受到惊吓的孩子.

  而这时最紧张的就莫过于夏清盈,小雨晨的生命安全还在匪徒手里,现在连叶正勋也在匪徒的手中,她知道叶正勋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小雨晨,他只是个交警,原本他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

  夏清盈在担心,陆冰倩也在牵挂着,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算是动了心,和叶正勋这些天的冤家对头打闹下来,关系无形中竟然发生了质的变化,有一种说不清理还乱的情愫在

  越是紧张的时刻,叶正勋就越能沉着冷静,他边开车边安慰着小雨晨:“雨晨你一定要乖,现在你要听你身边这位叔叔的话,千万不要哭也不能闹哦!”

  尽管被枪顶着,在听到叶正勋的话后,小雨晨竟然出奇的平静着,坐在后座上,不哭也不闹,匪徒这个时候也平静下来,可他手中的枪却一直不离小雨晨的身体。

  为了让匪徒彻底方式警惕,叶正勋开车甩开了警车的跟踪,只有这样他才能找到最好的机会出手,如果警察在旁边,只会提高歹徒的警惕性,他要让匪徒完全放松下来。

  果不然,匪徒在确定已无警察追踪后,终于松了口气,放松警惕,摘下了脸上的黑色丝袜,露出本来的面目,这个一张让人厌恶的脸,一双三角眼露出的目光异常凶狠。

  他30多岁模样,脸上还有一道疤痕,而且一嘴的黄牙,笑起来的时候,都显得如此恐怖,小雨晨毕竟是个孩子,看到这张脸时,吓得全身都在发抖,尽管害怕,她还是没表现的太明显。

  匪徒自然也知道自己的样子,恶狠狠瞪了小雨晨一眼,小雨晨低着头,不敢再说话。

  叶正勋能从后视镜中看出小雨晨的害怕,赶紧安慰道:“雨晨,你千万不要害怕,这位叔叔不是坏人!”

  夏雨晨虽说只是孩子,可好人坏人她绝对能够分得清楚,不过她很聪明,知道这样的时刻,到底该做些什么。

  她点了点头,便一直乖乖的坐着,不言不语。

  天色渐渐暗下来,匪徒让叶正勋将车开到一条偏僻的山路上,山路旁边有一个水塘。

  “喂,停车,**,快停车!”

  叶正勋一踩刹车,匪徒惯性的一个前倾,就因为这样一件很小的事情,那匪徒狠狠在叶正勋的后脑门拍了一巴掌,骂道:“**,你不能慢点刹车啊!”

  如果不是这个匪徒另一只手还拿枪指着小雨晨,叶正勋真想当场扣住他的手,拧断他的胳膊。

  他忍了,为了小雨晨的安全,他必须忍。

  “怎么,有脾气啊,**,快给我下车,把车门打开!”

  匪徒的气焰是相当嚣张。

  叶正勋积极配合着,帮匪徒打开车门。

  匪徒下车后,让叶正勋将装钱的袋子背在身上,同时蹿了叶正勋一脚继续骂道:“快,把车子给我推到水塘去!”

  如此虐待叶正勋,匪徒似乎感觉很爽,有事没事就蹿上几脚,用来发泄刚才被警察包围,差点丢掉性命的不快。

  车子被推进水塘,沉到底后,匪徒又逼着叶正勋背着钱袋上山,而他则抱着小雨晨爬上山。

  归巢前的鸟儿鸣叫了几声,山林间更是幽静。

  “爸爸,这里好黑,雨晨怕!”

  “雨晨乖,有爸爸在,千万别怕哦!很快爸爸就可以带你回家了。”

  叶正勋借说话之机,回了几下头,想寻找机会下手,这个时候他的确有机会,可此时是上山坡,他走前前面,匪徒抱着雨晨走后面,如果自己冒然出手,即使击毙匪徒,小雨晨也很有可能受到伤害。

  “爸爸,雨晨听话,雨晨不怕,可雨晨想妈妈了!”

  “我们很快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就可以见到妈妈了!妈妈会做很多好吃的给你!”

  “爸爸,雨晨不想回家吃饭,雨晨想去肯德基吃!”

  “好,晚上回去,爸爸就带你去吃好吗?”

  “恩,爸爸真好!”

  小雨晨的声音里听不出半点胆怯,可匪徒越听似乎就越不爽,再次蹿了叶正勋一脚骂道:“罗嗦什么呢?叽叽歪歪的,快给我赶路!”

  照目前的情况再走下去,天越黑,只会对自己越不利,而且匪徒那拿枪的手,就一直没离开过小雨晨的身体。既然找不到机会,叶正勋就制造机会出手,走到半山腰时,他将背上的钱袋往地上搁,假装气喘吁吁道:“对不起,我.....我实在走不动了!让我休息下可以吗?”

  “你......你请文明用语,少跟我玩花.....花样!”

  抱着小雨晨爬山,匪徒也累得够呛,终于答应下来,“好吧,我们就在这里先休息下!等晚上你送我过了这座山,我就会放你们父女走的。”

  真将他送到安全区域,这匪徒真会轻易放了自己吗?答案很显然是否定的,最有可能的结果就是杀人灭口。

  “你能让我抱下女儿吗?”

  叶正勋提了个要求,匪徒心想这个时候在荒山野岭,自己手上又有枪,晾叶正勋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便放下小雨晨,让她跑到叶正勋身边去。

  等到将小雨晨抱在怀里,叶正勋笑了,笑得如此放肆更有点狂妄,在这幽静的山林里,竟然还有些恐怖,这个时候,天空仅剩下一丝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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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四章 整死你丫的



“**,你笑什么?你疯了。”

  “**,我陪你玩得也够久了,游戏也该结束了!”

  “**,你难道没看见我手里有枪啊,你**就是自己找死,好,我今天就成全你!”

  匪徒想出手,可他的话音刚落,只见一道蓝幽幽的光芒闪过,他还没得来及开枪,胳膊就传来一阵剧痛,他‘啊’的一声惨叫,手中的枪也应声落地。

  几乎就在同时,叶正勋以速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脚将匪徒蹿飞出去,撞上路边的大树,瘫软在地,无法再动弹。

  对某些人绝不能心慈手软,因为心慈手软,那就等同于自杀,叶正勋的脸上的杀气让倒地的匪徒感到恐惧,死亡的恐惧,他想站起身逃跑,可刚才叶正勋势大力沉的一脚就已经使他的肋骨断了好几根,他根本无法站起身,更别提逃跑。

  “雨晨乖,现在把眼睛把眼睛闭起来,爸爸没喊你睁开前,你不能睁开眼睛!”

  小雨晨点头,然后乖乖的将眼睛紧紧闭起来,用一双小手捂起耳朵。

  .....................................

  杀气在阴郁的树林蔓延着,一向自认为强悍凶狠的匪徒感觉到全身都在发抖,这个穿着西装带眼镜的男子刚才还一副斯文懦弱的样子,此刻却像极了死神,充满了无穷尽了杀气.

  “你,你不要杀我,我抢钱,是因为我母亲得了重病,无钱医治,我不忍心看着她老人家受病魔折磨而死!”

  关键时刻匪徒的演技,完全可以去参加奥斯卡拿奖,声泪具下。

  叶正勋蹲下身子,抓起匪徒那卷的跟哈巴狗般的头发,冷冷哼了道:“哦,是吗?看不出来你还是孝子!”

  说完叶正勋从匪徒的胳膊处抽走属于他专用的匕首,隐匿回他的身上,这种武器犹如叶正勋的影子,时间久了,拥有了灵气。

  “既然你那么孝顺,那我就成全你,这笔钱你反正是得不到了,那我送你一程,让你比你母亲先行一步吧!”

  叶正勋一脚踩上匪徒的另一只未受伤的胳膊,稍一用劲,匪徒的惨叫,在树林中惊起飞鸟无数。

  他的手骨被叶正勋活生生的踩碎。

  “大哥,.....大爷......我说谎了,我母亲没得重病,是我自己好赌......没钱还债,我才抢劫的....求你,求你饶我一命吧!”

  “你为何抢钱,和我没有关系,你这种败类,活着也是多余的!”

  叶正勋捡起地上的枪,指着匪徒的太阳穴,匪徒的眼睛里满是惶恐,杀人的时候,他的心不会如此害怕,可当即将被人杀的时候,他才知道什么叫恐惧。

  “砰”的一声,原本那些已经稍显安静的鸟儿,再次唧喳着从林间飞起!不过没多久,鸟儿又会回到自己的巢内,外面的生死和它们无关。

  叶正勋擦掉自己的指纹,同时卸掉里面的子弹,然后将枪丢在一旁,至于那200万现金,他连看都没看一眼。

  “雨晨,你现在可以睁开眼睛了!”

  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树林内是漆黑一片,仅有的林间小道,在月光的隐约下,方显露一脚踩踏之处。

  叶正勋背起小雨晨慢慢下山。

  “爸爸,那坏蛋死了吗?”

  “没有,他只是被吓晕过去了。”

  “爸爸,刚才你让我喊你爸爸了,那我们晚上回家,你是不是就可以和妈妈结婚了!”

  叶正勋没想到这小可爱那么认真,这个时候他不得不纠正道:“雨晨,刚才是因为紧急情况,叶子哥哥才让你喊我爸爸的,现在开始,你要将称呼改回来了,像以前一样,喊我叶子哥哥!”

  “可雨晨还是觉得喊爸爸好听!”

  “如果你喊我爸爸的话,叶子哥哥以后就娶不到老婆了!”

  “老婆....叶子哥哥,老婆是什么啊?”

  这个问题貌似还真有点难题,‘老婆’是什么呢?叶正勋心想回家后,是应该用“百度大神”查下了。

  “雨晨,老婆就是以后能和叶子哥哥过一辈子的女人!”

  “哦,叶子哥哥,那雨晨以后也和你过一辈子,雨晨算不算你老婆啊!”

  这问题貌似是越问越深奥,叶正勋是无法回答,赶紧转移话题道:“雨晨,你肚子饿了没?”

  “恩,雨晨肚子好饿,刚才就饿了!”

  “我们马上就能到家了,你先闭上眼睛睡一觉好吗?”

  小雨晨点了点头,这几个小时折腾下来,她的确是累了,没几分钟,她便趴在叶正勋的肩膀上睡着了,而且睡得还特别香。

  ........................

  没有小雨晨的声音后,林间的小道只剩下叶正勋的脚步声,他知道此刻的夏清盈一定担心小雨晨的安全,至于有没有人会担心自己,叶正勋并不能确定.

  如果夏欣宜知道的话,她应该会吧,可在同一个地球上,这样的夜晚,懒惰而美丽的夏欣宜应该已经在法国巴黎了,那个充满浪漫的城市里.

  原本答应程若琳,晚上陪她一起吃饭的,现在手机都已经匪徒扔了,联系不上自己,不知道那个可爱绝色的小女生会不会生自己的气呢?

  走到山脚后,有一条便宜的小路,这条偏僻的山路上,在夜间绝不会有车辆经过,没有手机,没有汽车,那就意味着他只能靠双脚走出这里,找到最近的住户,联系上警方就可以.

  可偏偏祸不单行,叶正勋离有灯光住户越来越近时,敏觉的他感觉背后一直有东西在跟踪着,这样的东西让自己的后背时刻觉得冷飕飕.

  可每次叶正勋一回头,却未发现任何痕迹.

  是什么在跟踪自己呢?如果仅仅是普通是山禽或者野兽,倒也不必放在心上,叶正勋最担心的就是豺狗和狼,在都说豺狼虎豹,现如今,虎和豹的数量已经稀少,要想见到此类猛兽,恐怕只能去动物园,可豺和狼,在茂密的山林内,出现的概率还是不小,特别是豺狗。

  为了确保背后小雨晨的安全,叶正勋必须先弄清楚到底是什么动物在跟踪自己,他将小雨晨改为搂在怀中。

  他在长长深吸一口气后,抱紧小雨晨速度起跑,叶正勋的爆发力是罕见的,可和动物比起来,还是有着相当的差距,这点叶正勋最清楚不过,在奔波的过程中,叶正勋灵敏的耳朵清晰的听,身后还有两只动物紧追着自己。

  叶正勋猛然停住脚,再一迅速转身,两双绿幽幽的眼睛,正盯着自己,月光下依稀可见,两野兽像狗,头宽、颜面部较短,雪白的门牙露出,弓着背低沉的咆哮着。

  这是攻击前的信号,而这两个人正是豺狗,向来以凶残,胆大,凡与之遭遇的大小动物无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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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五章 等待的程若琳



豺狗很狡猾的从两侧包围起叶正勋,如果换成是常人,必然难逃一劫,两野兽也会得逞,可这个夜晚,这两头野兽显然找错了对象。

  当其中一头豺狼“嗷‘的一声,向叶正勋扑上去之时,许久未使出杀招的他,终于爆发了,他看准目标,食指与中指有力的并在一起,一个直插,穿过豺狼的喉咙,同时拇指弯曲,紧锁,手腕强有力的一折,喀嚓一声,豺狼呜咽了一声,却依然有攻击能力,叶正勋猛然将其摔在地面上,那豺狼的脑袋直接撞地,当场死亡。

  另一头豺狼几乎在同时,从叶正勋的侧面扑了上来,已经空不出手来的叶正勋,一个侧蹿,将豺狼踢飞出去,可动物和人的野性不同,尽管受伤,凶狠的豺狼,再次扑了上来,已经能空出手的叶正勋手腕一抖,袖口的匕首再次出鞘,蓝幽幽的光芒,直接镶嵌进那豺狼绿幽幽的眼珠中。

  受了重伤的豺狼呜咽着,向路边的树林中钻去,同时带走的还有叶正勋那柄精致的匕首。

  在叶正勋和豺狼的搏斗中,小雨晨已经醒了,不过她并没有哭,更没有闹,在叶正勋身边,她是出奇的乖.

  直到危险解除后,小雨晨才扯了扯叶正勋的衣领问道:“叶子哥哥,刚才那是什么东西呢?”

  叶正勋摸了摸小雨晨的脑袋道:“两条狗而已!”

  ...................................

  所有的危险的都已经解除,叶正勋背着小雨晨找到附近的居民,电话联系上警方。

  一直在附近寻找着两人踪迹的警方,十几分钟就找到了两人,安全将他们送回到市区。

  小雨晨又饿又困,幸好警车内还有点食物和矿泉水,小雨晨稍微填了点肚子,便躺在叶正勋的怀抱里甜甜睡去,今天发生的一系列危险而恐惧的事情,小雨晨似乎完全没放在心上,因为一直有叶正勋陪着。

  望着小雨晨熟睡的样子,叶正勋再次想到了老家的父母,想起来,心中丝丝酸楚纠缠着,快7年了,7年的时间,他竟然没回家过一次,从年少青春,到此刻的风华正茂,相信最想见到自己的就是父母,家中独子,没有自己在家的日子里,父母的想念和牵挂可想而知。

  明天就是周末,无论此刻的自己还是不是有任务,叶正勋都已经决定要去看望父母,如果这一次再不去见上一面,以后想要见面就遥遥无期着。

  如果没有从军,如果没有被挑选进“龙腾”,现在的自己也许已经成家立业,也许还会有一个如小雨晨般可爱漂亮的孩子,而父母则看见孙子或孙女,天伦之乐,家的感觉,其乐融融,说到不孝顺,叶正勋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孝顺的儿子了。

  .......................

  回到警局后,夏清盈接过小雨晨时激动的哭了,不过她哭的时候没有发声任何声音,她舍不得吵醒熟睡中的小雨晨.

  市长陆学风也在门口亲自接见了叶正勋,对这个交警的英勇行为尤为赞赏着.

  重案组的李丙貌在根据叶正勋提供的地点,带队找到了匪徒,手枪以及那200万现金,匪徒并没有死,只是受了重伤,在叶正勋开枪射过他头皮时,他吓得尿了裤子,同时晕了过来,醒来的时候,他胳膊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不止,流血过度的他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他更明白,唯一能救自己的,那就是让警方找到自己.

  在法院没有宣判前,警方一定会先保住自己性命的.

  因为匪徒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正在医院抢救.陆学风亲自批示,叶正勋的口供可以延迟再录.

  陪在陆学风身边的陆冰倩,一直想和叶正勋说话,可最后还是没出口,只能眼睁睁看着叶正勋和夏清盈走出警局.

  “丫头,你的眼光不错,这年轻人我喜欢,改天一定要领到我们家吃饭,如果你不请,老爸我自己打电话!”

  “爸,我们就是同事关系!”

  “同事关系也可以发展的吗?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回家了,其他的事情留到明天再说吧,明天的记者发布会,你到时候也记得参加!”

  ..................................

  叶正勋走出警局,抬头望了望天空,夜幕已经完全拉了下来,从下午3点发生的抢劫案到一系列的折腾,已经过去了5个小时.

  感觉别人都不会遇见那么多事,自己几乎每天都能遇上不同的事情,他人百年一遇的事,自己是一天一遇,生活还当真考验人.

  叶正勋苦笑着摇了摇头,.....

  就在此时,街对面的不远处,一个娇俏的身影象小鸟儿一样正向叶正勋飞来,一头扑进这个男人的怀抱里,如此急切,渴望着....

  叶正勋搂着她柔软的娇躯,搂得很紧,他这会儿需要温馨,需要怀里的充实感觉.

  看到这一幕,夏清盈本想道别,可她望了叶正勋一眼,想了想并未打扰,有些失落的抱着小雨晨离开了。。

  好长一会儿,叶正勋才轻轻离开推开程若琳的身体,瞧着她满是泪痕的脸蛋,那双美丽的眸子噙满了泪珠,心里很是感动,微微笑了笑,用手擦拭着她粉脸上的泪珠道:“怎么了若琳,怎么好端端的,就哭鼻子呢....”

  “叶子哥,当我知道你被匪徒绑架后,我.....我好害怕,害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程若琳看来是真的焦急坏了,心中凄楚,晶莹的泪珠不断涌出那双美丽的眼眸。

  瞧着程若琳梨花带雨,担忧的样儿,叶正勋的心中触动,安慰着她道:“好了,傻瓜,你叶子哥我最强悍了,十个匪徒都不是我对手的!"

  “你....你吹牛!”

  “我怎么会吹牛呢?你看我现在不是还好好的吗?”

  程若琳知道这样的时刻,不是去问清楚叶正勋到底是如何脱身的,折腾了那么久,她知道叶正勋一定很累很饿.

  “叶子哥哥,我知道你饿了,我们去吃东西好吗?”

  程若琳不说,叶正勋倒还没多大感觉,这一说,还真感觉有点饿过头了.

  “好啊,不过我觉得,我要先回家换身衣服,洗个澡!”

  “叶子哥,我带你去个地方,那里可以休息放松,还有东西吃.”

  “哦,还有这样的地方,那我全听你的!”

  叶正勋一副“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

  ,程若琳心里松了松,挽着这个男人的胳膊,有点心酸,心酸是因为她明白她已经喜欢上,无论是不是情窦初开,无论这份感情的未来会怎样发展,她都决定走下去,尽管还是个小女生,可小女生也可以勇敢爱,大胆爱,她不要错过,决定这一切,程若琳靠在叶正勋的肩膀上,露出甜美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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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六章 谁掠夺了谁的初吻



刘天浩作为司机和保镖开着车,载着程若琳和叶正勋离开了警局,行驶在已经灯火阑珊的街头,叶正勋侧脸望着美得无法形容的程若琳,其实他知道这个丫头的心意,她像个天使,绝色善良美丽,叶正勋打心底喜欢她,可现实让他保持着一丝清醒,他清楚自己的状况,身份特殊的他,本就不应该有太多牵挂,而且他始终认为自己不配得到这温婉绝色,像个天使的程若琳,她是如此优秀完美。

  “若琳......”

  “嗯......”程若琳腻腻的哼出鼻音。

  “你......怎么知道我在警察局的?”一直好奇这个问题的叶正勋终于问起来,因为手机被匪徒扔到无法找到的角落,所以两人根本联系不上。

  提到这个问题,原本情绪已经稳定的程若琳,想起下午得知叶正勋被匪徒挟持成为人质时的心情,说话也开始有点哽咽。

  “......下午我一放学就打你手机,可一直都打不通,我就去岗亭找你,强子哥也不在,后来我听路人说,下午发生了一起银行抢劫案,还挟持了两名人质,我就感觉到不妙,本想去交警中队问清楚情况,正好在路上遇见了强子哥,是强子哥告诉我的!......那时候我好怕,我真的好怕,怕再也见不到你了......”

  程若琳说着说着又哭了,楚楚动人,这丫头在哭,而叶正勋却笑了,摸了摸她的脑袋道:“傻瓜,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可,可我怕以后你万一又遇到这样的情况,强子哥还说了,你要被调到巡警中队去了,叶子哥,要不你不要当警察了好不,以后,.....以后我养你!”

  程若琳的话虽然有点笨笨着,可叶正勋内心的那份感动却一直在持续着。

  “傻瓜,你还在读书,你拿什么养我啊?”

  “我,我有零花钱的,以后我不去逛街买衣服鞋子,我把钱都存下来,等我大学毕业了,有工作了,那就更没问题了,再说了,爸爸也很疼我的,我相信他一定会帮你安排一份好的工作的!”

  爱的那份纯真,爱的那么死心塌地,为了这样的爱,程若琳真心希望着,哪怕自己的想法有点自私。

  “傻丫头,你不觉得那样做很傻吗?”

  “叶子哥,我不傻,我也不是一时冲动,我已经不小了,我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些什么!”

  程若琳的眼神坚定,而同时柔情无限,她深情的望着叶正勋,主动吻了叶正勋的唇,吻完之后,这丫头脸蛋红红着,可嘴巴却异常霸道着:“叶子哥,刚才你已经吻了我,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男朋友了!”

  “刚才,刚才好象是你吻我的吧!”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反正我的初吻已经献给了你,你是一定要负责的!”

  程若琳小小霸道着,“天浩哥,你刚才坐在前面是不是也看见了!”

  刘天浩是程若琳的保镖,当然站在这丫头一边,点了点头应道:“是的,我看见了!”

  “那以后你就是见证人!”

  “好的小姐!”

  叶正勋笑了,暗暗这丫头还真有一套,反正已经上了这条贼船了,他就没想过要下船,这丫头都能如此勇敢,自己这个大男人,难道还退缩吗,难道连爱都不敢吗?

  “傻瓜,那我要告诉你,我家可是农村的!”

  “没事,我最喜欢农村了!”

  “那我可是个穷光蛋,什么都没有!”

  “如果你以后去当乞丐了,我就去当乞丐婆!”

  爱的勇敢,爱的坚定,爱的信念可以改变这些距离,叶正勋再也没说什么,他是的的确确被这丫头感动了,

  叶正勋轻轻搂过程若琳,鼻息嗅着她的醉人发香,轻轻的吻在她的乌黑秀发上......

  “傻丫头!我答应你!”

  “哼,又叫人家丫头!”

  “好了,我会记得的,对了若琳,老马呢?这家伙怎么没和你一起等我!”

  “强子哥本来和我一起在警局门口等你的,后来他接了个电话,好象是他母亲病重,正在医院里!叶子哥,我们改天去医院看看吧!正好陈奶奶也在.”

  “恩!”

  叶正勋点头,这丫头本只是个小女生,现在好象想学着当小女人了。

  ...........................

  程若琳带叶正勋去的地方,叶正勋还是知道的,正是上次他差点和两个军官起冲突的地方,龙神宫温泉洗浴中心,当然只知道这个名字,并未踏入里面一步.

  单单在门口,倒未能看出温泉中心的豪华,当程若琳挽着他的手,走进温泉中心时,叶正勋才真正了解到这个温泉中心的豪华,明亮的落地式玻璃窗,典雅华贵的米**真皮沙发,紫色的水晶玻璃茶几,整个大厅给人的感觉大气而不失典雅,再加上那舒缓悠扬的音乐,给人一种宁静清心的感觉,

  叶正勋在更新室内换上泳裤,换裤子时,还有好几个白衣黑裤侍者伺候着,服务热情周到,弄得叶正勋都有点不自在起来,而且刘天浩还一直站在他身边,在他换好衣服后,立刻将他换下的衣服拿走,当然这是程若琳安排,让刘天浩拿着这身衣服去外面选一套同样合身的衣服,好给叶正勋换.

  清澈的温泉池冒着淡淡的热气,因为是包厢,所以池内就叶正勋一人,他选了个可以躺靠的位置下了水,水温正好,躺靠在池边享受着温泉浸泡的温润,他惬意的呼了口气......而就在此时,包厢的门“支呀”一声有人推开门,走了进来,

  叶正勋睁开眼,瞧见穿着泳衣的程若琳款款走来,乌黑长发飘飘,玲珑有致的娇躯曼妙,肌肤如凝脂白玉,再配上那绝美的脸蛋,犹如一副美丽的画卷,

  温婉中带点羞涩,矜持中带点性感,她的美丽牢牢锁住了叶正勋的眼球。

  “.叶子哥......不许你这样瞧着人家......”程若琳含羞带嗔的腻了一句,赶紧顺着温泉池缩下水里。

  叶正勋倒也坦然,笑了笑,然后闭起眼睛。

  “......叶子哥,你坐我这来,我替你按按头吧......”程若琳说这话时,红了红脸。

  难得有这样的小美女照顾自己,叶正勋倒真想好好享受一次,他将身子往程若琳靠了靠。

  “叶子哥,你......你坐我怀吧......这样好按点......”刚才还大胆加小小霸道的程若琳,此刻脸快红到耳根,声音也小如蚊鸣。

  她将双腿曲膝分开,伸出一双玉手,轻轻的将叶正勋揽向自己怀里,纤巧手指按着他的太阳穴,轻柔的按摩着,

  叶正勋没想到这小丫头的手法还是很到位,力道轻柔,让人舒服,他闭着眼睛享受着程若琳温柔的头部按摩,身心渐渐的放松,舒坦、安宁、......

  在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时,程若琳才发现叶正勋的身上有着很多条交错的疤痕,男人的勋章吗?这个男人的过去真的只是个后勤兵而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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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七章 确定关系


关于叶正勋身上的疤痕,程若琳并没有多问,她只想自己的按摩能够让他感觉到放松舒坦些。

  将近一个钟头的温泉浸泡,让叶正勋的身体通体舒爽,最难得的是程若琳的柔嫩玉指一直就没停止过对他的按摩,从头部到肩部,整整一个小时,对于从来没有做过按摩的她,这绝对是个考验。

  其实叶正勋并不是特别的累,这个男人的身体条件特殊,无论在多累的情况下,只要稍作休息,便能迅速恢复,之所以打了个盹,既在享受这绝色丫头身体的曼妙和柔软,又在考验她的决心。

  望着程若琳累得都有点抬不起胳膊,叶正勋什么也没说,睁开眼睛,在她光洁的额头上深深一吻,嘀咕了一句道:“傻瓜!”

  从那一刻开始,叶正勋就已经想好,如果明天不出意外,回乡下老家的话,决定带着这丫头一起去,相信自己的父母一定非常喜欢看见这个美丽绝色的未来媳妇。

  不过这个决定,叶正勋暂时是不会和程若琳说,等明天带着这丫头到了临海市,再告诉她也不晚。

  ..............

  换上了刘天浩从外面买的休闲衣衫,两人来到VIP包厢的休息室内,服务生早已经在程若琳的安排下,在桌上准备了美食,还开了瓶红酒,

  两人相对而坐,享受着美食与红酒,享受着这份的浪漫,葡萄美酒夜光杯,此刻的程若琳是美艳不可方物,更让叶正勋欣慰的是,这个美的一塌糊涂的绝色女生,此刻已经算是自己的女朋友,而且还是她主动的,主动吻了自己,却说自己掠夺了她的初吻,要他负责。

  进食的时候,叶正勋从来不算是绅士,或者彬彬有礼。因为他的确已经饿得够呛,而且程若琳点上的食物,都很方便狼吞虎咽,不像那西餐厅内的七成熟牛排,还用动用刀子和叉子,细嚼慢咽。

  叶正勋吃东西的时候,程若琳一直坐在对面,看着他吃,托着腮帮望着他,而脸上则一直挂着甜美的笑容。

  手机铃声在这刻不合适宜的响起,在这样颇为浪漫的气氛下,这铃声显得有点大煞风景,不过手机显然不是叶正勋的,因为到此刻为止,他已经算是没有手机的用户。

  电话是找程若琳的,而实际上找程若琳的电话,已经拨打了N次,是娆娆打的。

  作为朋友的程若琳,也觉得不好意思,接起了电话,她知道这次一定会挨死党娆娆骂的。

  “琳琳,你这个丫头终于肯接电话了,我都打了无数次了。”

  “娆娆,哪里有无数次啊,才40次而已吗?”

  “40次还不算无数次啊,哼.....晚上我生日,都不来我家参加派对,没你在,一点意思也没有,我们现在已经将阵地搬到了SOS的VIP包厢,你现在赶紧过来,不然,不然以后我见你一次,就摸你一次,谁让你那里比我大啊!”

  “娆娆你胡说什么啊,我还有朋友在呢?”

  “呵呵,是不是传说中的那个男人啊,晚上我一定要见见是哪个帅哥,敢把我家的琳琳抢走了,你赶紧到SOS来,记得,把你家的男人带上哦!”

  娆娆也不管程若琳答不答应,就将电话挂了。

  这两个女生的对话,叶正勋自然是听得一清二楚,如果下午不出意外的话,他本应该陪着程若琳去参加娆娆的生日派对,没想到出了意外。

  “叶子哥.....”

  程若琳喊了一声叶正勋,从她的眼神中可以看出,她在征求意见。

  “哦....?”

  “如果.....如果我希望你陪我一起去,你会愿意吗?”

  程若琳有点忐忑不安着。

  “你不是都已经说我掠夺了你的初吻,而且还是你男朋友了,我哪里还有机会拒绝,再说,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也不会错过你朋友的生日派对啊!”

  听到这个答案,程若琳开心的跳了起来,挽起叶正勋的手,就出了洗浴中心。

  在去SOS之前,程若琳让刘天浩将车留下,有叶正勋在,无论是保镖还是司机的角色,这个男人都完全可以胜任,再说,程若琳可不希望两人亲密的场面,有刘天浩在,总感觉有点约束。

  叶正勋开车路过人民路时,程若琳让他先将车停好,然后拉着他的手,为死党娆娆选购生日礼物,顺便还可以感受下,和叶正勋逛街的感觉。

  叶正勋陪着程若琳走马观花般进出各种小店,都未能找到合适的礼物,最后她想到武林路的LV专卖店,可能有新款的LV女包,选择一款送给娆娆,那一定最合适不过。

  去LV专卖店,最近的路,是要穿过地下天桥,路过地下通道时,两位步履蹒跚互相搀扶的老人端着一个铁盘子向过往行人乞讨着,盘子中零星散落着几枚硬币。

  这对老人来到程若琳和叶正勋面前时,眼神中其实期望并不高,因为他们觉得愈是穿得华丽鲜亮之人,愈是不正眼瞧他们,倒是几个穿着普通的男女才好心掏出点零钱。

  可凡事并不是绝对着,程若琳从她的皮夹中掏出一叠钱放在老人手中的盘子内,起码有五六百的样子,她不顾周围人群诧异惊愕的眼神,挽着叶正勋的手目不斜视地前行。

  走出地下通道时,叶正勋都没有发表任何评价。

  程若琳挽着他的手柔声道:“其实往常,我都只是给几十块零钱的,但是今天看到这对老人,我突然想起你刚才说的话,万一有一天我们老了,也穷了,你会不会也拉着我的手为我乞讨呢。”

  “真有那么一天,我会的。”叶正勋轻轻一笑着,内心的感动真实着,至少这丫头是真心着,她认真对待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

  不过叶正勋也明白,无论多么辛苦艰难,他都不会让天使般的程若琳吃苦的,有苦,他这个男人会替她抗着。

  “其实我也知道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都以乞讨为职业,甚至还有人专门雇佣人来乞讨,更有甚者,为了博取同情心,故意把稍小孩子的腿脚打断。”

  一向天真乐观的程若琳,竟然有些伤感和悲观着,“其实我觉得我现在能帮他们,就多帮一点,也许有一天,我什么都没了,就会和他们一样,需要别人来施舍呢?”

  叶正勋搂过程若琳,抚了抚她的秀发道:“即使你没有了全世界,至少还有我!”

  程若琳点了点头,搂紧这个看似普通却神秘的男人,她的男人!

  ...............

  这边两人沉浸在温情浪漫之中,而远在地球另一半的夏欣宜却是担心的半死,每隔10分钟她就会给叶正勋的手机号码拨打一次电话,可从下午打到晚上,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如果只是手机没电,夏欣宜倒也不会想太多,可她往家中的固定电话同样打了无数次电话,依然没人接。

  她一直在担心着叶正勋的安全,暗暗叶正勋会不会出什么事了呢?为什么手机一直关机,也没见他给自己打个电话呢?这个晚上,远在法国的夏欣宜压根就没睡熟过,当然,中国夜深之时,法国的却是天亮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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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八章 蓄谋已久



娆娆在SOS要了一个vip总统包厢,这个包厢内至少可以容纳50人,如果挤挤的话,上百人也是没问题的,预定包厢的开销要多少,娆娆基本是可以忽略不计,反正她完全可以在这里消费后,签个名字就可以,说白点,因为在SOS,她老爸也占了不少股份,晚上既然是女儿的生日,她父亲自然是提前打过招呼,随便怎么消费都没问题。

  包厢内除了十几箱小瓶的青岛,还有五瓶芝华士12年,六瓶拉菲酒庄的红酒,这些酒,对于这些还未成年的男生女生来说,已经绰绰有余,至于果盘点心什么的都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程若琳在服务生的引领下走到包厢门口时,手依然挽着叶正勋的手臂,可推门进入的那一刹那,她还是忍不住脸颊红,不过解释叶正勋的时候,她还是勇敢而坚定着:“这是我男朋友,叫叶正勋!”

  这是程若琳进入包厢后的第一句话,尽管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学校最漂亮的女生会带男朋友来,可突然见到这一幕,

  还是有点目瞪口呆着,今天格外打扮一番像个公主的娆娆傻了,程若琳的那些男女同学也有点傻了,反正在场的人无一例外的都有点傻了,已经知晓,可仍旧突然,绝对的突然。

  这个时候,叶正勋的表现,倒有点自然,他冲在场的人,点了点头微笑道:“大家好!”这也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后他便找了个角落坐下,在这些青春靓丽的少男少女中,他貌似都快成大叔了。

  不管程若琳是不是带了个男朋友来包厢,她的出现,还是让包厢内的气氛热闹了许多,叶正勋在角落坐着时,她就一直安静的陪在他身边坐着,脸上的笑容嫣然。

  如此一来娆娆自然说程若琳“重色轻友”,煽动起包厢内的少男少女,使劲灌叶正勋喝酒,叶正勋并没有找等下要开车之类的话推辞掉,而是很豪爽的一一喝着,几十人灌一人的场面,看起来实力颇为悬殊,可没想到叶正勋的酒量好的惊人,喝酒跟喝水一般,倒是那些酒量原本就不怎么好的少男少女,喝得有点晕乎乎着。

  娆娆甚至很有趣的抓起叶正勋的手,嘀咕道:“琳琳,你男朋友是不是练过“六脉神剑”的功夫,能将酒用手指逼出体外啊!”

  程若琳没说话,只是微微笑着。

  叶正勋的豪爽,让在场的少男少女很是满意着,娆娆易是如此,晚上她是主角,只要能过她这关,就基本不会再出现被为难之事。

  为难不了叶正勋,娆娆自然将矛头指向了程若琳,说既然找了男朋友,就应该多喝几杯,更嚷嚷着不醉不归,还说自己吃醋,好生吃醋的那种。

  程若琳自然了解这个死党,拿出为娆娆准备的生日礼物,当然程若琳是说这个礼物是她和叶正勋一起为娆娆准备的。

  打开包装精美的礼物后,看见新款的LV女包,娆娆开心的抱着程若琳亲了一口,程若琳吓得赶紧往叶正勋怀里钻,气氛开始融洽,更热闹开心着。

  期间,大家给娆娆唱了首生日歌,程若琳则主动唱了首王菲的歌曲《我愿意》,尽管说是献给娆娆的,可其实谁都知道,这歌根本就是唱给叶正勋听的,不过难得能听到程若琳的歌声,一向爱闹的娆娆,这个时候竟然出奇的配合着,聆听着程若琳的歌声。

  和王菲空灵不同,程若琳的声音更纯净,可同样都能够打动人的心灵,让人感受着她的深情和投入。

  这是叶正勋第一次听程若琳唱歌,他没想到这丫头的歌声会如此动听,望着程若琳的绝美脸蛋,而这绝色女生竟然是自己的女朋友,叶正勋有种做梦的感觉,有时候还真难相信这会是真的。

  歌声太美妙,在坐的人半晌才反应过来,掌声热烈,娆娆更是跳起身子,上前搂着程若琳又是一个香吻,清脆的香在她绝美的脸蛋上,小嘴还嚷嚷再来几首......

  平时两人可没这些亲昵的动作,娆娆这妖精是故意做给叶正勋看的,程若琳自然知道娆娆的企图,只唱了一首,赶紧跑到叶正勋身边,老实的呆着,叶正勋则是笑了笑夸一句道:“很好听!”

  ........................

  在包厢里玩得尽兴后,娆娆突然提出说,大家一起去舞池去跳跳舞蹦蹦迪,整个包厢内的人几乎全去了,程若琳自然不会扫娆娆的兴,随着大家一起出了包厢去了舞池.

  因为是周末,前来SOS玩的年轻人自然超出往日,舞池中人潮涌动,群魔乱舞,装饰一新的SOS魔术般搭建起比原先高出一倍的层高,所以站在舞池中,宛如天空之巅,让人很有快感不过进入舞池的叶正勋只是陪着程若琳在拥挤的舞池边缘随着节拍慢慢摇晃,幅度很小,而程若琳则是随着叶正勋相对应晃动着娇躯,正式恋爱的她红了笑脸媚了容颜,清水芙蓉的气质,搭配她那妖媚媚的身材,美丽可想而知.

  相比之下其余的少男少女就要疯狂的多,难得那么多人一起来这里玩,加上喝了不少酒,舞动着身姿,畅快的举手呼唤着,

  娆娆玩得也很疯,站在舞池中央,身材高挑的她,眉宇间的妩媚,别具风情,她那略带妩媚的漂亮脸蛋自然摇出最妖艳的舞姿,惹得众人皆想入非非着.

  想归想,可真正有点来头的混混,都知道这个女人绝对是不能乱调戏的,否则下场会很惨。

  任何一个大的娱乐场所背后,都有人坐镇着场子,SOS坐镇的主子就是乔老四,乔老四姓乔,在家中正好排行老四,于是就用了这个名字。

  那些位置比乔老四高的,就喊他乔老四,至于刚刚出道的小罗罗,见到乔老四时,自然会尊称一声乔四爷。

  对“四爷”这个称呼,乔老四也就在新港市才敢顶着这样的称呼,如果出了新港市,他顶多用乔老四这个称呼,如果到了东北三省,他连乔这个姓的都不会用,只能用老四这个称呼,自己是什么样的料,他自己最清楚。他乔老四毕竟不是以前那个横行东北三省连总理车队都敢超的乔四爷,尽管名字上一样,可差距还是显而易见着。

  苏娆娆和程若琳等人一进入到舞池的时候,乔老四就已经派小弟跟上了,当然跟上的目的不是骚扰,而是保护。

  苏家和程家的两个千金在SOS,如果出了半点差错,他乔老四可不好交代,能在新港市的黑道上坐得四平八稳,没有苏家和程家在背后支撑,他乔老四是什么也不是,说白点,他是程家和苏家选出来放到台面的一个人物,看似无限光荣,实际上和傀儡的性质差不了多少,不过乔老四很愿意一辈子这样当着傀儡,至少脑袋上顶着一头新港市黑道老大的神圣光环,再说乔老四很年轻,年仅35岁,就能套满光荣,何乐而不为。

  在道上,真正要乔老四出面的事情并不多,或者可以说很少,所以平时乔老四都甚是悠闲着,晚上没事可做时,他就会坐到二楼指定看台,左拥右抱,享受着这样的生活。

  虽说坐镇着新港市最大的酒吧,可在酒吧中,乔老四的玻璃茶几上从来就不搁酒,只搁着一套明清时的紫砂壶,泡上几杯杭州的雨前龙井,然后独自享用,说他装也好,独享其乐也罢,这些年,乔老四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而且走的很稳。

  可晚上看见程若琳和苏娆娆出现在舞池时,原本淡定的乔老四,再也无法静下心来,他一直有种不好的预感,新港市地下秩序的格局,将不再是他乔老四能够出面摆平的。

  各方势力迅速涌进新港市,乔老四的位置也越来越不稳,程家和苏家垄断的日子已经在无形当中被打破,只是一直未正式撕破脸,而晚上也许就是最好的导火线,正如当年小日本发动的“九一八”事变,很多阴谋都是蓄谋已久,就在等一个导火线而已。

  呆在二楼望着舞池的乔老四,今天很破天荒的什么女人都没带,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亲信小弟,他摆弄着戴在拇指上的玉扳指,希望今天的舞池里,不要发生任何事情,最根本的,那就是不要将苏娆娆和程若琳牵扯进去。

  想象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比内裤更残酷,乔老四的想法刚落,一楼的舞池中随即传来尖叫和打闹声,昏乱很快就蔓延开来,宛如暴动一般的混乱局面愈演愈烈,而对方的挑衅的目标很显然正是苏娆娆和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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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4 21: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十九章 散打王



(感冒了,这两章写的好象不在状态,请原谅!)

  之所以会导致舞池中的混乱,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几个社会上的混混想要占娆娆的便宜,结果被娆娆的朋友一把推开,谁料对方两话不说,出手狠辣,绝不拖泥带水,这些仅有十七八岁的高中生,哪里会是那些专业混混的对手,没几下,就被对方撩倒了几个。

  “**,你们知道我爸是谁吗?”

  其中一个高年纪的男生想搬出自己老爸的职务来唬住这些混混,没想到话还没说完,就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没了半点帅哥风范。

  出现这样的变故,这些小女生一个个是惊慌失措脸色苍白,苏娆娆和程若琳相对镇定一些,苏娆娆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是SOS的股东,黑道背景显著,相信这里看场子的,是绝对不会让她被人欺负的。

  程若琳的镇定却不是因为她有一个黑白两道通吃的父亲,而是因为她身边的叶正勋,这个男人在出事的一刹那,便将她护在身后,在他的呵护下,程若琳没有半点惶恐和害怕,她唯一担心的就是自己的死党娆娆。

  那些混混还未对骚扰娆娆时,乔老四就已经坐不住,可他并没有亲自出面,作为新港市地下秩序的教父级别人物,他必须保持幕后掌控的能力。

  “山鸡,你带人去看看!”

  “是,四爷!”

  纹着一条龙的山鸡带着七八个小弟雄赳赳气昂昂的跨进舞池,一见这样的阵势,舞池内的其他不相干客人,自然选择了离开,不过却未出SOS的门,而是找了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看热闹。

  山鸡进到舞池后,场面显然很戏剧,他嘴里叼着根果盘里拿来的牙签,双手插在裤兜,这里是他的地盘,他自然嚣张道:“啧啧,有胆量,敢来砸我山鸡的场子,真有气魄,佩服佩服。”

  可他的话还未说完,只听“嘭!”的一声,啤酒瓶子已经在他脑门上开了花,酒瓶破碎,满头鲜血,山鸡竟然当场瘫软在舞池上,而他出场也仅仅只是扮演了下,一句台词的角色,几乎就告别了这个舞台,同时告别舞台的,就是他身后的那几个小弟模样的打手,也几乎在同时被人撩倒。

  “**,什么山鸡,我让你成死鸡!”

  对方的带头大哥,身高在1米9以上,那体魄和身型让人瞧见的第一眼,就足以产生畏惧,他狠狠踩着山鸡的脸,抬起头,望了一眼依然呆在二楼的乔老四,大声挑衅道,“以后SOS,我说了算!”

  挑衅赤裸裸着,尽管如此,乔老四并未一股脑儿冲动,多带些小弟杀进舞池中,在这样的时候,他选择的只是拨打了两个电话,晚上这些看似普通的混混,显然是有准备而来,目的更是明确着,背后更是有人在指使。

  ..............................

  场面也许有点血腥,叶正勋倒不会有任何的不适,可他不希望程若琳看到这血腥的场面,他转过身,将程若琳的视线全部挡住,不让她看到场内的任何血腥.

  “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看!”

  程若琳点了点头,乖巧的闭上眼睛道:“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

  “妈个逼的,你还有心思当着我的面亲亲我我。”

  已经完全控制场面的对方团体中,冒出一个家伙,操起手中的酒瓶往叶正勋脑袋上砸了过去,这些人的目的显然不是因为喝了酒,饱暖思淫欲来调戏美女的,晚上他们来的目的,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砸场子。

  眼看着酒瓶就要和叶正勋的后脑有一个亲密接触的过程,下场应该也和山鸡差不多了多少,苏娆娆“啊”的尖叫了一声,情不自禁的闭起眼睛,不敢看接下去的一幕。

  酒瓶这种东西显然不会对叶正勋构成任何危险,他几乎在背对着身后那人的袭击,然后一个半转身侧蹿,一脚直接蹿到了对方的脸上,那个体型同样庞大的家伙轰然倒地。

  如果不找上自己,会惹上程若琳,叶正勋是绝对不会出手的,如果惹上了,他绝不会心慈手软。

  已经交上手,叶正勋也知道接下去会意味着什么,在目前的情况下,找帮手可能性似乎不大,如果说他以一挑十,那也不是没可能,只不过现在程若琳还在身边,他不希望误伤到程若琳,所以他望了对方的带头大哥一眼,冷眼哼道:“你有种,就跟我单挑!”

  全场哗然。

  场面似乎越来越有戏剧性,更有激情,一楼的客人往往跑上二楼,想找个最佳的位置看好戏,一时间二楼是挤满了人。

  比叶正勋高出半个头,身材魁梧野人般的男子,还是有点智商的,他打量着叶正勋,第一时间感觉到这个男人挺扎手,敢冒着众人不敢为而为之,一人挺身而出,是脑子进水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家伙的沉稳和冷静,让他看到了不同寻常之辈,这样的人,和山鸡等不入流的黑社会小头目显然不同,而且他之所以站出来,也是为了保护身边的人。

  他主动说出“单挑”之后,自己根本无从选择,难道当着众人的面,不敢应战,那以后铁定会被人当成道上的笑柄,更何况场内的客人已经有人认出他的身份。

  “散打王,你不会怕了这小子吧,上次你可是把散打冠军柳云龙也打败过的。”

  “哈哈,就是,连柳云龙都说你将会是新一代散打王,晚上就让我们开开眼界吧!”

  好戏连连上演,到SOS玩的客人,更是叫声四起,快将这里当成了古罗马竞技场。

  萧远山皱了皱眉头,晚上来这里砸场子,原本一切都在他预料控制之中,如果乔老四出面,他就连乔老四一起收拾了,没想到突然冒出一个不怕死的叶正勋。

  新港市有三个区,

  海岭市分三区,分别是临江区,西街区,鸿达区,三区之中鸿达区最为繁华,也娱乐中心酒店高档写字楼最集中的地方,而这里的地下秩序,正是乔老四所控制着,当然乔老四只是被人推到这个位置上的一个挂号的老大而已,真正背后控制的是苏家和程家。

  而在几年前,苏家和程家几乎控制着新港市的地下秩序的一切,而这几年,新崛起的两股势力,分别迅速霸居了临江区和西街区。

  临江区有着全国年吞吐量最大的港口,现如今已是萧远山的地盘,至于另外一个区,西街区的控制者,背景势力更强,也更神秘。

  尽管看得出来叶正勋的不一般,可对于自己的战斗力,萧远山还是有着绝对的信心,去年,当屡次夺得国内散打冠军柳云龙正处于如日中天之时,萧远山却以绝对的优势击败柳云龙,一战成名,所以对于此刻面前的叶正勋,他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可能会输,所以他指着叶正勋道:“小子,你有种!”

  得到这样肯定的答案,叶正勋的嘴角扬起一个不经意的笑容,眼神中竟然多了丝邪气,从被歹徒挟持,到在山林间遇见恶兽豺狗,已经激起了他战斗的血性,身体内的血液都在冲动着跳跃着,带着兴奋,他和普通的军人不同,哪怕在和平年代,他也是战斗而存在,他没有很多约束,确切的说,他更像是国家的雇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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