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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奇幻] 《狂徒》作者:张君宝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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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2章 **歌唱家

    克逊做事不简单,伊利达城内大多数关键人物的情报一清二楚,通通记在脑子里,便答道:“欧内斯特伯爵曾经是财政大臣,但六年前的一场官场风波,他一方面献媚于摄政王,一方面又想在首相那里拿好处,结果两头不讨好,被首相使个绊子,革除官职,保留爵位,这两年试图东山再起,但没见到什么动静。可以这么说,他是个没落贵族,大多数人不想得罪首相,也就不想与他沾上关系。”

    “那么,欧内斯特伯爵的家庭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嘿嘿,你小子记忆力不错,我刚一问,你张口就答,不错不错,未来的黑暗葵花会可要以你为中流砥柱了。”

    撒克逊大为振奋,脸上罩着一团喜滋滋的光华,更加卖力表现,脑筋比平时转得快了十倍,笑道:“大人谬赞,属下的能力还无法与西蒙、奥布里比肩。要说那欧内斯特伯爵,他担当财政大臣那几个年头,赚了不少银元,虽然后面都被首相逼得吐出来,可是家底不俗,在城西郊区有一处别墅庄园,几百公顷土地,农户几千户,还养着两百人左右的私兵,这几年来又攒了不少钱,着意结交内阁大臣,意图重回帝国权力中心。不过他品行可不太让人称道,典型的嫌贫爱富,前些时日还闹出一桩坊间轰动的恶事,他女儿与一个渔夫的儿子相恋,结果这老家伙派人下毒手,把渔夫夫妇俩弄死了。剩下儿子到处奔走,一时不了了之。”

    沈之默问:“欧内斯特的女儿怎么会突然跟别人结婚?这事有什么内幕在里面?”

    撒克逊几乎无所不至,道:“是这样地,欧内斯特伯爵发起脾气来,对老渔夫下毒手的事情也让女儿知道了,他懂得不能拖延,威胁女儿说要是不嫁给安格斯男爵的儿子,就连小渔夫也杀掉,他女儿为了情人的生命只好答应条件。而且还被父亲软禁起来,消息根本传不出去。我想,老渔夫的儿子就要崩溃了,真可怜。”

    “刚才渔夫的儿子来找我了,这么悲惨的事情我不能看着不管,就交给奥布里去做吧,让他一个礼拜之内拿出令我满意的答复。”

    正说着话,哈马尔上来说道:“老爷。有人求见,这是她的名贴。”老铁匠昔非今比,一套永远笔挺地礼服看起来神采奕奕,风度翩翩,刻意模仿过的说话永远都那么平板,表情永远都是那么恭敬,衬托出一种上流风范,虽然年老。但仍具备年轻人无可比拟的吸引力,甚至不少饥渴难耐的贵妇人打听过这个老管家的消息。

    沈之默拍拍黛儿的屁股,小女孩机灵。跳出他的怀抱扮了个鬼脸,说:“撒加叔叔,黛儿就不打扰你的工作啦,晚上记得带我去玩哦。”

    接过名贴一看,粉红地纸片打着丝带蝴蝶结。里面用散发清香的墨水写着:“孤芳自赏的余花在枝叶间凋零,不愿跟随黄叶掉落到地上。”赫然便是上次赏花会他在肯瑞托花园里吟诵的诗句,一直没有名字。自赏花会传出来以后,广为流传,还改编成歌曲、画册,引人们争相阅读模仿,后来一个宫廷诗人擅自起名叫做《孤芳自赏》,倒也贴切。诗句下面是两行字:“行走在孤独与喧哗中的歌者,维哲罗姆。”

    沈之默的头皮一下就麻了,问道:“是那个太监歌唱家,他来这里做什么?”

    “是个男的?”老哈马尔略觉诧异,说:“他打扮得真漂亮,我刚才还害怕织萝小姐见了会吃醋。呃,这位……先生没有说明来意,不过他执意要见您。老爷,他看起来不像坏人,我认为他很有诚意,再说我们与歌唱家接触一下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个死**给了你多少钱?”沈之默的眼睛微微眯起,射出冷冽光芒。

    老哈马尔浑身一激灵,“啊”了一声,顿时好像做错事被现场抓住地孩子,垂着脑袋道:“给了一百银元……我看他确实很有诚意才这么说的。”

    “一百元就直接充公好了。这个歌唱家想必是来找我切磋诗歌的,正好合适,我要他成为我在宫廷里地耳目。叫死**进来吧。”

    哈马尔连忙答应:“是,是。”心道:“撒加眼神也真够犀利的,想瞒着他捞点私钱都瞒不过。”

    “钻石蔷薇”堡上下五层,建筑面积五千多平米,原是由贵族苦心经营,造得富丽堂皇,哥特式的冷峻风格

    直上直下,气势雄伟,像真正的城堡一样。一百多花园、马厩、游泳池、树林,最妙的是地下还有个收藏着几百支名酒地酒窖,各类功能齐全,引无数人为之向往。沈之默花了很大的代价才从那贵族手里夺下来,日后消除因之而起的风波也费了很多功夫。但大多数人不会怀疑他地身份,因为他表面看起来只是个贪得无厌的城区治安官。

    一楼会客厅轮廓很好,布局完整,光线明亮,可惜没什么家具,周围显得空荡荡的,墙壁上还有划花的痕迹,天花板的吊灯也通通都拆走了,像被强盗洗劫过一般——费尽心思夺得这套住宅以后,已经没有更多的钱进行装修和添置家具,沈之默正算计着如何增加收入。

    刚下到一楼,便闻见一股清新淡雅的苿莉花香,抬头一看,维哲罗姆手搭着老哈马尔从门外进来,步履从容,走路时腰身略扭,显示出极度的女性化。这位仁兄盘起发髻,插上装饰用的极乐鸟尾羽,眉毛经过精心修剪,眼线细细描绘,脸上淡施脂粉,完全去除了男性的特征,单从外表上判断,根本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戴着毛茸茸的皮裘围领,脖子上还有好几根项链,整个人珠光宝气,便是真正的女人与之相比也要逊色不少。最妙的是,歌唱家先生胸部高耸,曲线毕露,想是垫了不少东西。

    沈之默勉强笑道:“维哲罗姆先生,欢迎你,你的到来使这间简陋的居室生出耀眼光辉,我感到万分荣幸。”语气着重强调了“先生”这两个字。

    维哲罗姆见到他,美目放出难言的光彩,抢上前几步膝盖半弯,行了个异常规范的淑女礼节,微微一笑,说:“撒加先生,您太客气啦,我一直盼望着亲眼见您一面,从那天玫瑰大厅宴会上拖到现在,才盼来这个机会。您长得就像您所写的古典诗一样,深邃而美丽,使人深深沉迷无法自拔。”声音悦耳动听,只是还留存着一点低沉的公鸭嗓子,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哈马尔口水狂流,偷偷在没有人看见的角落举起那只被维哲罗姆搭过的手腕闻了又闻,心道:“好香!他是男人吗?不是吧?撒加一定在作弄我,哪有这么漂亮的男人?对了,他怕织萝小姐知道,所以故意掩饰,嘿嘿,我老哈马尔又不是不懂事,不会替他隐瞒么?”

    沈之默吩咐管家:“叫伊瑟拉过来。对了,维哲罗姆先生喜欢喝咖啡还是喝酒?来来来,请坐请坐,不要客气。”随手搬出一张式样难看的破旧椅子,这还算好了,若是遇到不喜欢的客人来访,他时常准备有一张只有三条腿的椅子来招待,就看那人识不识趣。

    维哲罗姆左右打量,露齿轻笑道:“撒加先生过得真简朴,我喜欢喝清茶。”毫不犹豫就坐在沾满灰尘的椅子上,弄脏了那条蕾丝边真丝长裙也不觉得可惜。

    说起来沈之默还是有些低估歌唱家的地位,虽然他出身低微,但凭借无数艰辛努力和出众天赋,已经成长为音乐界中的女皇级人物,引无数人竞相追逐,不知有多少高官贵爵愿意一掷千金只为听他那动听歌喉,更有人着迷于他忽略男女界限的姿色相貌,纵使倾家荡产亦在所不惜。就连摄政王也是他的乐迷,大元帅甚至妄想将他收入私宅,远在克蒙德城的兽人也听过他的名声,影响大到了这个地步,让人无法忽视。

    而著名诗人居然让著名歌唱家坐脏椅子,传出去肯定要吓倒一片人。

    沈之默厚着脸皮说:“怠慢贵客,还望见谅。”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了,你想不接受也难。

    伊瑟拉迈进轻盈的步伐走进来,仍是平板的声调问道:“撒加,你们要喝什么?”

    “上两杯清茶,怎么这么笨还要我交代?”

    “没有清茶。”

    “没有清茶?那算了,来两杯白开水。”沈之默转头对维哲罗姆说:“松子酒虽烈,咖啡虽香,清茶虽醇,但永远及不上白开水的平淡。”

    “为什么呢?”维哲罗姆被这个新奇的论调吸引住了。

    “我给你两个选择,蜜糖和白开水,你喜欢喝哪一样?”

    “当然是蜜糖,蜜糖多甜啊,不是有句诗说幸福像蜜糖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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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8:59: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3章 搅浑水

    当然是蜜糖,蜜糖多甜啊,不是有句诗说幸福像蜜糖

    “你错了,蜜糖很甜,可是倘若每天都喝的话,就会腻,直至反感,而水虽然平淡,但却是人之必须,喝一辈子都不会腻。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醴,你明白这个意思吗?”

    维哲罗姆被彻底震住了,呆在椅子不能动弹,维持着原来的姿势,过了半晌才回复过来,说:“撒加先生,您的话富有哲理,发人深省,虽然简简单单,却道尽人间百态,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先生,您不光是诗人,还是一位——的哲学家。”

    他加倍用心地打量着沈之默,只见这哲学家衣着朴素,身上仅搭配黑白之色,单调古板,却更衬托穿者的俊逸、高贵之气;忧郁孤独的眼神多么惹人怜爱(沈之默一贯的阴郁被他看成忧郁);居室装饰简陋,而外观却那么豪华,种种缘由,看起来与那些刺激心扉的骑士小说中所描叙的“落魄贵公子”极为吻合,也更让人迷醉。还有那满腹才情,多么容易令人为他心折,多么完美的男性,维哲罗姆觉得自己快要不能自拔了。

    沈之默只是矜持的一笑,说:“人生,在贫农眼中无非柴米油盐,在富人眼中,就是风花雪月,各有各的见解,又有什么哲理可言?维哲罗姆先生,我相信你不会理解有的人为什么为了区区一枚银币痛哭流涕,为了情人地笑容而赴汤蹈火。为朋友的一句话献出生命。每个人的人生态度都是不同的。”

    维哲罗姆大为佩服,啧啧赞叹道:“撒加先生,您的话令我茅塞顿开,这是我从没有过的经历。与您交谈,竟是如此美妙,我承认站在舞台上迎着众人的欢呼、鲜花和掌声,都没有产生过如此愉悦的感觉。”

    沈之默只是单纯反感宦官,还没理解过类似维哲罗姆这样的感情,只当他态度比常人稍微多热情了一点。又说:“我也一样,您地歌声像诗一样,让我感动。”

    维哲罗姆大为高兴,纤纤素手扬了起来:“是的,就像您的诗!我把您的每一首诗都改编成了歌曲,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愿意为您再唱一次。”

    这该死的**也太热情了吧?归根结底,沈之默更希望听到女性唱歌。对他确实不太感冒,心里咒骂着,赔笑道:“好说好说,我自当洗耳恭听。”

    维哲罗姆可不是开玩笑,站起身,来到大厅,认真的施礼,顾盼生姿。宛若骄傲的公主,不愧为万众瞩目地歌唱家,瞬间进入状态。开始清唱起来:“金**的花蕊风中飘落……”没有配乐,但不得不承认他的嗓音如同传说中的海怪之银一样勾魂摄魄,尤其是每一个段落完结之后稍稍勾起的鼻音,充满魅惑,让人觉得就是为这声音去死也值得。

    老哈马尔早就魂不守舍了。迈不开脚步,双眼直勾勾地望着死**。

    沈之默一想到这歌声居然是男人唱出来的,心里就特别难受。只好强作笑脸,可是表情十分僵硬。

    维哲罗姆以为他不够满意,于是加倍卖力,拿出平生本事,肺活量张到最大,最后一个“地上”的音节,横跨五个八度,高得宛若尖入云霄。老哈马尔几乎五体投地。

    沈之默心不在焉地鼓掌:“好好好,唱得我心神俱醉,怀疑自己活在梦中。”蓦然一扭头,发现站在身后的伊瑟拉手上两个杯子已经出现龟裂纹。

    维哲罗姆抛了一个让他汗毛倒竖地媚眼,说:“撒加先生,您真是我知音。”

    “来,喝点水润润喉咙。”

    这话可说得乡土气息十足,但在维哲罗姆听来,满心欢喜的接过,平淡的白开水喝得像蜜糖一样甜。

    沈之默正想着法子怎么套他地话,假装不经意问道:“维哲罗姆先生常年在宫里居住么?宫廷里都有什么安排?”

    维哲罗姆很有攀谈的兴致,答道:“我另外有居所,就住在白云街二十一巷三十五号的宅院里,希望撒加先生有空多多光临,小人一定竭尽所能招待。宫廷里的活动,时间常不固定,王公大臣若有节目,一声相召,不管多大的事都得前往。说起来还是女皇陛下找地次数较多,一周约莫有两三次以上,摄政王操持政务,分不开什么心娱乐,平时很难见他一面。”

    沈之默诧异道:“女皇不是病倒了,怎么还能听你唱歌?哦,愿女皇

    康,早日亲临皇宫主理政务。”

    “女皇陛下身体虚弱,正在调养,摄政王担心她病中生活太过苦闷了,常安排一些娱乐节目,医生说心情开朗了,说不定病痛就能早日痊愈。”

    “女皇是怎么得病的?怎么拖了那么久都没好?塞尼亚帝国那么大,就没有一个能人吗?”

    维哲罗姆面有忧色:“女皇陛下有一天不小心患上风寒感冒,本以为只是一件小事,却不料越来越严重,直到卧床不起,医生诊断说肺、胃、肾都出了很大毛病,这时候摄政王才掌了大权。”

    “你说会不会是摄政王下的毒手?”

    维哲罗姆猛然吃了一惊,水杯险些抓握不住,颤声道:“撒加先生,虽然您是我最仰慕地诗人和哲学家,可这话是不能乱说的,摄政王耳目众多,稍不留心被那些密探听去,就是杀身之祸了。”

    “放松,我这个钻石蔷薇之堡还没陌生人敢闯进来,你常年出入宫廷,知晓不少内幕,就对我说说罢。”

    “是,是。”既然沈之默垂询,维哲罗姆巴不得把自己的三围尺寸全都说出来,那些宫廷禁忌便通通抛到脑后了,换上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压低声音道:“我有怀疑过,可是我不敢说,一场感冒绝对不可能病那么久。几年来宫内的护卫、侍女、奴仆一批批淘换,剩下的都是摄政王的人,就连医生牧师都是他亲自点名。女皇病倒,他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不能不让人有想法,无论宫内宫外,这种谣言从未平息过,唯一一点疑问就是,如果摄政王真想早点全盘掌控局势,为什么不直接下手?”

    沈之默暗赞这家伙头脑还算清晰,说:“摄政王实际上并未大权在握,他有很多顾虑,来自首相方面的掣肘,大元帅又抓紧军权,只要女皇突然病故,他将遭到政敌的围攻,日子便不会那么好过。”

    维哲罗姆点头称是,却又更加佩服,目光灼灼地望着忧郁的黑发男子。

    “女皇的病都有什么症状?”

    “哦,女皇精神好的时候老是抱怨说头痛、头昏,平时觉也睡不好,时常失眠、多梦,一个晚上要醒十几次,而且她人很乏力,连小杯子都提不起来,特别消瘦,状况不太良好,以前很白的皮肤都变黑了,还变得很硬很干燥。唉,听医生说女皇熬不过今年冬天了。女皇她人很亲切,待我就像姐妹一般,真不忍心见她这样。”维哲罗姆说着说着,不觉垂下眼泪。

    沈之默暗暗心惊:“这不是慢性砒霜中毒么?症状很明显啊,坐过堂的大夫都知道。一个原因是他们这个世界对砒霜认知很少,二是医生都被摄政王收买了。”一转眼睛,慢慢有了主意,严肃地说:“这是令所有医生都非常棘手的疾病,我为女皇而祈祷,真诚希望她度过这个难关,愿圣光降福。别担心,我坚信女皇不会死的。”

    维哲罗姆握住沈之默的手说:“谢谢你,撒加。”

    玉手冰冷纤细,沈之默汗毛倒竖,再迟钝也能感觉到对方的异常情绪,差点就是一个老大的耳光甩过去了,总算想起他还有利用价值,假装拿水杯,把手抽开,说:“我早日游历撒姆尔内陆,学习过巫医的草药,这个症状,看起来无药可解,只能看着女皇病体一天比一天沉重,若由我亲自面见女皇进行诊断,了解更多情况,凭我的医理知识,或许可以带来一线生机。”生怕自己判断失误,预先留下余地。

    “真的?你会治病?”维哲罗姆脸上立即绽放出娇艳的花朵,明眸皓齿,动人之至,老哈马尔连说了几次告退都没挪动脚步,这一刻沈之默宁愿相信他是女人。

    维哲罗姆说完之后又觉得不该怀疑心目中最有男人味的撒加先生,忙赔礼道:“是我错了,您一定能治好女皇的。”

    沈之默知道令女皇身体康复的话一定能搅浑伊利达城的水,对自己来说好处多多,为坚定**的信心,手指搭上他的脉搏:“我可以用这种方式了解你身体的情况。”维哲罗姆的呼吸骤然急促起来。“嗯,你的胃有问题,平时吃得太少,身子有些虚,睡眠也不太好是吧?有时候不需要那么焦虑,饮食注意营养,不要偶尔暴饮暴食,然后再连饿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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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4章 绝世神剑

    你、你怎么知道?”维哲罗姆垂下头说:“为了保持型,饿肚子减肥法是难免的,平时应酬总被那些热情过头的贵族们逼迫着吃喝,只好在接下来几天少吃点东西,我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可是没办法,伶人往往身不由己。”

    “你能想个法子让我与女皇见面么?病情刻不容缓,一秒钟也不能拖拉,必须赶紧才行。”

    “这样好么,我曾向她展示过你的古典诗,女皇陛下也很喜欢你的诗呢。下周四我得给女皇表演歌曲,到时候可以跟她提一提,然后请一位诗人入宫,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摄政王也不会阻挠。”

    “好,就这么安排。”

    “我能再听听你的新诗么?”维哲罗姆其实就是专为此而来的,憋了好久才敢问出口。

    沈之默略一思索,便说:“她的衣裳像云彩一样漂亮,她的容貌像花朵一样美丽,春风吹拂栏杆露水滋润花朵浓艳。这样的美女倘若不是在天堂见到的话,也一定会在伊利达城的月光下相逢。”诗仙李白的名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被他拿来用了。

    维哲罗姆听进耳朵,先为华丽的辞藻而迷醉,接着以为他形容的是自己,顿时又惊又喜,连声说道:“好美的诗,好妙的比喻,听到这首诗我死也甘愿了。”

    沈之默点起雪茄,打鼻孔里喷出一道又浓又长的白烟,倨傲无比地说:“也就一般吧。这种诗我有几千几万首,可是世界上没人配得上听我的诗。”见维哲罗姆脸色有异,改口道:“你还不错,不在那个行列。”

    维哲罗姆一颗心几乎飘上云端。

    谈了一会,确定下周与女皇会面的细节,沈之默稍露口风,假装精神疲乏,死**就很识趣的告辞了,虽然那目光格外恋恋不舍。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毛骨悚然了。”他颓丧地倒在椅子上不愿动弹。拿起杯子想喝水却灌进鼻子里:“咳……该死,真是走路踩狗屎,喝凉水塞牙缝,倒霉透顶。只要能够接近女皇,我就立即与他撇清干系。”

    “老爷,有人求见。”老哈马尔刚送维哲罗姆出门,又像狗一样窜进来。

    沈之默戒备得很:“叫什么名字?是男是女还是**?年龄多大?有什么来意?”

    “是桐树街来的矮人铁匠,说您要的东西快锻造完成了。请您赶紧过去一趟。”

    沈之默一骨碌蹦起,挥手道:“备马!”

    “魔铁熔炉”铁匠铺大门紧闭,穿过前面的铺子,中间天井架起个圆形大熔炉,足有两人多高,直径四米,八架风箱在疾快地推拉,炉火熊熊。白焰冲天。二十多名健壮的矮人大气也不敢出,正在见证锻造史上最激动人心的一刻。天空飘着地雪花落下来,都被高温融化成水。然后变成一道蒸汽。

    远远站在十米之外也能感到热浪扑面而来,卡拉波满头热汗,指挥若定,手下人四处奔走,一切井然有序。未见散乱。

    洛克莫德负责陪同沈之默,把他安排在角落凉棚下,奉上一壶烈性朗姆酒。道:“先生,历史上最——的剑就要出炉了。”

    “剑?哦,不,我要的是枪,不是剑。”沈之默刚一坐下,立即拍桌子站起:“快让你们的卡拉波大师停止动作,我只对火枪感兴趣,什么垃圾剑自己弄就好了,不要急巴巴的叫我过来。”

    洛克莫德连忙解释道:“卡拉波大师认为火枪构造简单,不是难题,他已经想通所有关节,并且在前几天打造出几杆秘银火枪用做实验,很快就能为您造好。而这个世界上,剑与魔法才是主宰。火炉里的那把剑,集中了矮人最高的锻造成就,我敢说它将成为无数骑士顶礼膜拜的神器,关键地是,它属于您!”

    “好吧,要是这把破剑没有吸引我的东西,你们就等着瞧好了。”

    “不,您不能怀疑卡拉波大师,他拥有世界最高水平,一定包您满意。”洛克莫德说完又想:“日后大陆的人都知道神器是在我的店铺完成,那么我离发财成名就不远了。咦,天怎么突然那么黑?”

    这时天空乌沉沉的一片,雪下越来越大,天连着地,一眼望不到边际,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雪,好像在应和着神兵即将出世的征兆。

    卡拉波仰脸看

    大喝出一串带着浓重丹莫罗方言的咒语,与风箱、火花落地地声音交织在一起,竟听不出他念的是什么。瞬间,火炉的七个透气孔洞跳出点点星光。二十几个矮人都被异象镇住了,傻呆呆地看着不动。

    洛克莫德又在罗里罗嗦地解释:“大师试过数十种燃料,都未能熔化那块什么铁,最后费了很大功夫搞到龙火山矿脉出产的精煤,燃烧温度极高,无论任何金属都能熔成水,这才得已继续进行实验。你看,已经到了最后关头,七星连环已经出现,我没数错,确实是七颗星,天啊,奇迹,简直就是奇迹。”

    “别装神弄鬼,七星连环到底是什么名堂快老实交代。”

    “大师说,每一件武器都有它自己的灵魂,没有灵魂的武器只能称为垃圾。大师正在使用他超强的精神力试图召唤剑地灵魂,以前最好也只有五颗星,现在居然出现了七颗,哦,我见证了历史……”洛克莫德激动得满面红光,差点想要扑进火炉里去。

    七点星光一闪而没,卡拉波大吼一声:“开炉!”

    熔炉轰然打开,热气喷涌而出,几个常年打铁的矮人被超乎寻常的温度灼伤,惨叫着爬开。熔炉内闪烁一团红光,卡拉波只看一眼,立即大惊失色,一股蓄得满满当当地气势骤然全泄,呆呆站在天井中央,脸上皱纹横七竖八,宛若突然老了几十岁。“没有灵魂!这把剑没有专属于它的灵魂,我失败了。难道是这种金属已经具有神格,我身为凡人无法驱动?”

    沈之默上前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大师,别太在意了,不管锻造出来的是什么东西都好,就算它很普通,也照样可以用来劈柴、杀猪、屠狗。”眼睛往熔炉里一带,只见通红通红的炉火当中躺着一柄剑。

    这柄剑刃长一米二有余,柄约三十厘米,剑刃下方有十三处尖利的倒刺,中间阔而前端尖,像是狭长的菱形,剑柄则有密密麻麻的沟槽,风格极为冷峻,虽然仍被炉火肆虐,却从剑刃中漫出黑色的雾气微微颤动,仿佛蕴藏无尽的邪恶力量,端的是极品,沈之默一见之下再也移不动眼睛,先前的偏见全部抛开,只觉拥有这么一把剑,踏平天下也不在话下。

    卡拉波叹道:“时间到了它就是废品,连带有灵魂的瑟银武器也比不上,还得回炉重铸,但是,第二次回炉势必对这种金属造成致命性伤害,机会只有一次,我却眼睁睁的看着它溜走……”

    “什么?回炉重铸会有影响?还有没有得救?”沈之默突然想起元末明教烈火堂重铸倚天剑的往事,不由分说抓起瓷质酒壶,内力到处,当场捏破,抓着一块尖锐的瓷片往胸口一划。数十名矮子人人惊呼。

    伤口极深,鲜血激射而出,淋进熔炉里的长剑上,遇热立即化作乌烟。大凡世界上铸造有灵性的兵器都需要付出代价,必要时以鲜血为引,甚至纵身跃入熔炉亦在所不惜,这才能够完成。

    登时,剑刃上的黑气越来越浓,熔炉嗡嗡震动,所有残存的热气似乎都被长剑吸收,红光变暗,最后熔炉里黑漆漆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初时雪花落在熔炉外壁化成雪水,随着温度冷却再渐渐的结成坚冰,把熔炉冻成坚硬无比的一坨,夜光中亮晶晶的闪烁。

    天井内瞬间恢复正常的室外温度,冷得要死,一大堆光着膀子的矮人抱着胳膊瑟瑟发抖,喷嚏声、吸鼻涕声响作一片。

    卡拉波叫道:“——的泰坦之神!我究竟看见了什么?它超出了我的掌控范围。”

    洛克莫德手脚勤快地拿来绷带,沈之默并不理会,任由鲜血漫过衣裳流到肚皮上,比大师还大师的指挥现场:“还愣着干嘛?快去焚香祷告,烧纸向上天拜祝,给我找一把斧头。”

    众人都不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依言照办,铁匠铺当然不会有所谓的线香,有个机灵鬼弄来半盒熏香,扔进几张废旧报纸里一同焚烧也就完成仪式了。

    沈之默抓起斧头,闭上眼睛,神情肃穆,用汉语念道:“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念毕,一斧头劈向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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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5章 屠狗剑

    然一声巨响,冰凌化为无数碎块向四面八方激射,好朵,在夜色中化做星星点点,众人躲闪不及,又是一阵惨叫声响彻耳膜。卡拉波皮粗肉厚,浑然未觉,兀自惊疑不定地想着:“我分明感觉到了他用自身鲜血激活剑的灵魂,为什么要这么做,又有什么缘由?难道锻造学越来越与神秘学牵扯上关系不成?”

    熔炉里的剑暗哑无光,除了颜色稍阴,看起来与普通钢铁铸造的成品没什么两样。卡拉波只道铸剑完全失败,面如死灰,怔怔说不出一句话,其他人都不敢说话,生怕因此触怒大师。沈之默却知道天下神器总会主动掩藏自身锋芒,越是外表上平淡无奇的,越藏着厉害在里面。

    长剑抓在手里,入手沉甸甸的,估摸有五六十斤,比不上关二爷的青龙偃月刀,但也可以媲美鲁智深六十二斤重的水磨禅杖了。寒冷的感觉从掌缘一直漫过手臂浸到肩膀,当时永恒之塔的时光之轮能让整个湖水寒冷彻骨,这柄剑想必继承了它的特质。

    “成功了,卡拉波大师,您的水平真让人刮目相看,这把剑拥有了生命。如果能再附魔和镶嵌魔法宝石,它会更完美无瑕。”沈之默随手一挥,白光迸起,“哧”的一声轻响,身边一座厚达十公分的铁砧宛若豆腐似的,应声分作两半。

    卡拉波惊得合不拢嘴,胡须也在跟着抖动:“真的成功了?难道。它就是存在于上古典籍中地圣剑?”一名学徒捧着破铁砧待要察看,急忙怪叫一声丢开,原来长剑的低温瞬经由息接触传至铁砧,匆忙间双手已被冻伤。

    “好东西,我感觉到它在向我欢呼,真是宝贝。”

    天井内死一般地沉寂,几十道热切的目光瞬也不眨地望着沈之默手里的剑,崇慕、仰望、惊讶、感动、狂热,种种情绪交织蔓延。对画家来说。一幅完美的画冲击心灵,让人顶礼膜拜,对铁匠来说,一件出自熔炉的作品也一样。

    卡拉波心情久久难以平复,想上前触摸却又不敢,说道:“在剑刃与剑柄的接合点,我预留了六个宝石镶孔,可以让它的力量更加强大。不过这好的宝石比较难找,镶上普通宝石又糟蹋了。对了,它还没取名字,你有什么好地想法?”

    沈之默爱不释手,摩挲着剑刃说:“随便吧,你有什么意见?”

    卡拉波内心底很希望自己拥有对这把剑的命名权,因为这对铁匠宗师来说是一种荣耀,认真思索一阵。说:“它构成的金属比较玄乎,我甚至还不知道其中成分,重量又那么大。不如叫做玄铁重剑吧?”

    沈之默摇头:“似乎不够体现它的特点。”

    卡拉波又想了想:“呃,这把剑世界上只有一把,独一无二,从四天前开始,我整整炼了九十多个小时。就叫独孤九剑你看怎么样?”

    “好像不够威猛。”

    “这个……早上时我看见草丛里有一条金**的蛇在游动,大冬天怎么可能有蛇?这分明是一种预兆,圣光以异象昭示了圣剑的出世。叫做金蛇剑也没什么问题吧?”

    “你不觉得太傻气了吗?”

    卡拉波开始觉得脑子不够用了:“剑刃有六个镶孔,好像六个脉路……”猛然以拳击掌,说:“六脉神剑!没错,就是它,再贴切不过了!哈哈,撒加先生,六脉神剑!”

    沈之默这时感到后心冷汗哗哗往外直冒,生怕他由天气联想至“雪花神剑”,由黑夜牵涉到“天外飞仙”,由晚餐念及“鱼肠”,甚至三丰宗师的“真武剑”也不是没有可能,忙说:“不需要了,我有好的名字。”

    “什么?”卡拉波急忙问道,比他还急得多,仿佛准备要进洞房地新郎,其他矮人也都个个伸长脖子,他们早已认定这是神器,根据传统,给新出的神器取名字绝对是一个——的过程。他们完全可以想像后世的《冶金理论教科书》里会怎么书写这段历史。

    沈之默淡淡说道:“这个世界的猪狗之辈太多了,就叫‘屠狗剑’吧,杀尽天下猪狗。”暗想:“即使摄政王,在我手下也要变成牲口一般的东西。”

    “屠狗剑?”卡拉波感觉自己快要晕过去了,哪有这么给神器起名字的?你干脆叫做“劈柴”、“剔牙”、“切菜”或者是开酒瓶软木塞的“改锥”算了!

    “就是这个名字,我很喜欢。”沈之默地语气不容别人质疑。事实上就是这个看

    平淡的名字,反而能显出剑主人傲视天下的雄心气概受过中国文化熏陶,自然体味不出。

    “好吧,屠狗剑就屠狗剑,虽然我预感这会成为笑柄……”

    留下在天井欢庆地矮人们,与宗师走进安静的内室,倒了一杯酒,沈之默这才发现胸口的伤疼得厉害,尤其是在低温的冬天,只要受一点点小伤就非常刺激神经,不过这已被获得屠狗剑的巨大喜悦给淹没了。简单包扎一下,说:“虽然我更希望得到火枪,但这把剑同样非常好,超乎我地意料之外,卡拉波大师,您亲手铸就了一段神话。”

    卡拉波成就感十足,与他举杯相碰,途中又说了铸剑时遇到的诸多难题,然后凭借自己聪明过人的头脑和举世无双地天赋一一化解,再次证明了自己在铁匠界无可动摇的地位。

    “我想你在剑刃上刻一道符文。金属很坚硬是不是?有办法么?”

    “当然,铁匠们有自己的办法,在剑刃周围糊上蜡,雕琢好符文图案,形成沟槽,然后灌入强酸进行腐蚀。等出效果以后把蜡刮去,图案自然就有了,这叫做蚀刻。不过这把剑不见得那么容易,以目前强酸的腐蚀程度,没个十年八年不行。依我看还是刻在剑柄的好,那里用了少部分瑟银和水晶金,水晶金对强酸的抵抗力不是太高,如果加大剂量,我再调配一种专门针对水晶金的强酸,应该有三天就足够,唉,我觉得我快要成了炼金术士。”

    沈之默笑道:“天下不同的道路,然而终点却是一样的,音乐与绘画有共通之处,锻造与炼金也一样殊途同归,恭喜大师,我相信只要假以时日,您一定会成为炼金术士们的崇拜的对象。”

    马屁拍得卡拉波满心舒坦,说:“其实炼金术可没那么简单,要有很长的路走,唔,我们先不谈论这个,您打算蚀刻什么符文?刻上寒冰符文,在刺入敌人的身体瞬间将其冻成冰块,或是加入‘狂暴’效果,每一次挥动都能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还是附上光明的祝福,随时随地净化自己的心灵?”

    这些东西在沈之默看来只是歪门邪道而已,拒绝了他的好意,说:“我只要刻几个字激励自己的决心,就这么简单。”

    “什么字?勇气、信仰、精神还是圣光永在我心?或是您妻子、情人的昵称?当年相爱时许下的誓言?”

    沈之默暗道这该死的老铁匠联想能力实在太丰富了,不得不佩服,叫来一名矮人,对他吩咐几句。那矮人得了命令,立即出门乘车赶去春水街街尾的钻石蔷薇堡要来土制毛笔和墨水。行动迅速,两人才对饮了几杯。

    取来白纸,在矮人大师诧异的目光中运笔写下“蛮夷皆我奴”五个汉字,墨汁淋漓,铁勾银划,刚劲有力,龙飞凤舞,一气呵成,经他一介江湖武夫之手,深有杀伐气息,令人一看之下,触目生寒。

    卡拉波不认识什么意思,知道他是魔法部研究院副院长,说不定其中藏有一个禁咒呢,不敢多问,说道:“就照着这个图形蚀刻?”

    “没错,三天后我来拿,另外再帮我准备剑鞘。还有火枪,您什么时候才会动工?”这才是沈之默最关心的重点。

    “火枪?我是做了几件秘银的样品,还是不够完善,火枪的工艺比普通兵器复杂,怎么才能发挥最大威力,我还需要好好斟酌。”

    “那几件秘银样品,能不能给我玩玩?”

    卡拉波当即找出一把长枪管的火枪扔给他:“为了这个,我不得不研究物体运行的学问,只怕没过几天也要成物理学者了,枪管里刻着膛线,精准度比火绳枪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它内部的膛线能给发射的弹药一股旋转的力量,无论射程还是威力都要大得多,一百米之内,百发百中,重型铠甲照样可以击穿,唯一的缺点是装弹速度有点慢,而且制作工艺复杂,一般铁匠难以仿造,军队也无法大批量装备,再说他们都不喜欢用火枪,认为只是猎人的破玩意。”

    沈之默端平秘银膛线枪进行瞄准:“太好了,那把屠狗剑比起来就像垃圾一样,可以当做通火棍用了。”边说着,装进一颗铜弹头的子弹。卡拉波兀自嘀咕道:“一把破秘银火枪也配与神器屠狗剑比较?本末倒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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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6章 欧内斯特

    出门外,依旧是那棵倒霉的山楂树,对准树干勾动扳“砰!”,后坐力震得虎口发麻,枪口散出硝烟。卡拉波在旁边心不在焉地鼓掌:“好枪法,好枪法。”

    上前检视,子弹已经击穿粗壮的树干,直接嵌进对面石墙内,能达到这个地步,岂是原来的猎枪可以想像?威力确实不容小觑。

    “天,我是否该把你叫做屠龙枪?持屠龙枪傲视天下英雄,不亦乐乎?”

    众人都想:“***真是神经病,好端端的圣剑叫做屠狗剑,这把破剑倒成了屠龙枪,眼光还真是有问题。”

    沈之默满不在乎地把屠狗剑留在铁匠铺里,提着秘银火枪兴高采烈地走了,还叫矮人帮忙扛着一箱子弹回去。

    当天晚上睡觉睡得特别舒坦,拳在被子里耳听窗外雪落的声音,来到这个时候将近一年,终于有了安稳的感觉。

    早上,冬日的阳光透进窗户,雪已经停了,织萝缇琳披着一件裘皮外套坐在床边看书,阳光洒在她的脸庞,少女纤细的绒毛细微可见,睫毛低垂,表情恬静,宛若老油画里被时间分割了的人物。

    沈之默揉揉眼睛道:“织萝,我说过多少次了,不准在没有我允许的情况下进来。”

    织萝缇琳有点委屈,强自分辨道:“你这里光线比较好,在你身边还很安全,奥布里他们说这栋楼以前很多死人,还闹过鬼。我不敢一个人呆着。”

    沈之默掀开被子跳下床说:“荒谬,世界上哪来的鬼?是你自己心虚罢了,再说,奥布里那小子一定成心吓你,才故意编造谎言,哪有什么好怕地。”

    “哥!你怎么受伤了!”织萝缇琳见到他胸口染满血迹的绷带,惊慌失措地问道:“昨晚上又去打架了吗?怎么都不小心点。”上前帮他解开绑得不怎么规范的绷带,现出一道长近一尺,深可见骨。皮肉翻开的伤口,触目惊心,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沈之默这才觉得痛,伤在胸口,果然是痛彻心扉了,暗暗后悔头天情绪激动,下手下得太狠,但他性格坚忍。皱着眉头偏是不哼一声,说:“织萝,你去把仙都瑞拉叫来,她手脚比较伶俐。”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的话,织萝缇琳急得团团转,说:“哥,是不是我弄疼你啦?我没帮人处理过伤口。不知道怎么做。”

    “没事,一点小伤我怎么会放在心上?你再去跟特洛伊拿点伤药,他是药剂师。常年都有准备的。”

    织萝缇琳闻言立即小溜小跑出门,片刻之后提来一个大药箱,向沈之默可怜兮兮的恳求道:“哥,可不可以让我为你处理伤口,我会很小心很小心的。就不用仙都瑞拉了。”仰脸向上,充满氤氲雾气的眼睛,微微翘起地嘴唇。既性感又可爱,沈之默虽对小姑娘的姿色不感兴趣,却也不忍她拂逆一番好意,便点头道:“处理伤口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尤其是像我这种类型的伤口,首先必须消毒预防感染(这是从泰瑞希尔那里学到的知识),第二,包扎时要使伤口贴合,便于日后生出新的肌肉。”

    那道长长的伤口横在七个伤疤的上头四个伤疤中间,呈现凌驾之势,说不出地诡异。织箩缇琳不敢怠慢,先拿湿毛巾拭去糊成一团的污血,再用消毒水清洗一遍,在箱子里翻出治伤药膏细细涂抹,小手触摸他的肌肤,不由泛起一阵异样情怀,好像是服侍丈夫的娇嫩小妻子一样。

    沈之默满脸严肃,其实早就通过特殊角度向下窥视小姑娘领口的旖旎风光,房间里有魔法空气调节器,温度不低,因此穿得不算太多,只见领口内乳房浑圆,形状完美,而且他目光犀利,连掩藏得很好的嫩红蓓蕾也看得一清二楚,不自觉地拿来与泰瑞希尔做比较,心道:“不错不错,胸怀饱满,番邦女子发育就是好,看这大小,一手也难以把握啊……”

    练过内功的人把持力惊人,虽然心猿意马,身体在控制下却不会起任何反应,织萝缇琳自是一无所觉,忙得满头大汗,浑没发现她的哥哥已目测推算出她地胸围尺寸,并根据皮肤毛孔判断乳头的敏感程度。

    包扎完毕,织萝缇琳长长出了一口气,抹掉额头细细密密的汗珠笑道:“哥!以后不准随便乱和别人打架了哦,你伤得这么深,我都害怕死了。”

    一个在家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地大小姐居然不顾身份为他做

    有医生、仆人才会做的事,也算难能可贵了,沈之默终于流露出一点爱怜的意思,伸手摸摸她的头说:“不要紧,世界上的事有苦有甜,并非一帆风顺,也只有这样才是真实地人生。”

    “哥!”织萝缇琳眼中冒出小星星,犹豫着要不学黛儿一样投入他的怀抱——事实上她非常嫉妒小丫头无缘无故得到哥哥的宠爱,难道就是因为太会撒娇了么?

    二人刚刚酝酿起来地一点情绪被敲门声惊破了,又是管家老哈马尔,一身一丝不芶的燕尾服,表情严肃认真,看样子非常享受这种感觉,朝两人点点头,微微鞠躬,说:“老爷,奥布里有事找您,他似乎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让他在书房等我。”沈之默披上外套,织萝缇琳微笑上前替他扣好扣子,梳顺头发,拿一条带子在脑后扎了个小辫。

    他的头发又直又长,深有光泽,织萝缇琳爱不释手,越看越喜欢,说:“哥,你的头发真好,在哪染的?”

    “我的头发天生黑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岂可随意改变?”沈之默喝了一口桌子上的冷咖啡,取出一盒雪茄,转身走出房间。

    书房照样没经过装饰,书架里只有少量地理、历史书籍,他通过这个了解整个世界。书桌对着窗户,一张宽大的椅子铺上柔软皮毛,可以享受冬天的阳光。还有个宽阔的阳台,不过这时候可不适宜到户外去晒太阳,寒冷的温度能把人冻成冰棍。

    中间有个铜火盆,里面是燃烧的木炭,烘得房间里暖洋洋的,沈之默在厨房里提来一袋羊肉、牛肉和调料,准备进行烧烤。实在吃不惯面包牛奶,但又没有大米,他目前偏爱肉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十足的江湖好汉本色。

    烤肉刚撒上料子,奥布里踏进香味进来了,脸上乌青一片,手臂缠着绷带,神色不太好看。

    “昨晚的行动失败了?”沈之默头也不回,淡淡问道。他仍在翻动绣签,手指一挑,一蓬辣椒粉就从罐子里撒了出来,落在烤肉上,动作娴熟流畅,好像经过多年的培训一般,专心致志,显得烧烤的事情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奥布里讪讪地坐到他面前,赔笑道:“确实有些大意了,欧内斯特伯爵家里忙着女儿筹备婚礼,守备森严,我们在外面的街道冒了一夜风雪,大伙儿冻得够呛,才见到他的管家罗伯特出门采购货物。没想到区区一个管家出行也有卫兵保护,我们想抓他拷问一番,可那几个卫兵身手了得,好像是远征军退伍,还经过训练,进退自如,我们连马车都无法靠近,打了几分钟,真是够倒霉的,迎面来了一队宪兵,我们没办法,只好撤退,幸好没被抓到。”

    一个历史悠久的帝国,贵族数量总是很多,再加上连年征战,依靠军工晋升上来的人就更多。大多数贵族往往只顶着一个头衔,没什么实权,日子仅过得比普通民众好那么一点点,满大街都是男爵、子爵、勋爵,甚至可以这么说,男爵几乎就是贵族的代名词。但伯爵以上的爵位又不一样了,他们仅比男爵高一级,却掌握帝国的大部分资源,拥有自己的封地,国王也不能随意褫夺褫夺他们的封号,这才是真正的特权阶层。

    欧内斯特身为伯爵,虽然在官场跌倒,可是架子仍大得很,不是平民可以仰视的,黑暗葵花会从前对付的几名小角色,与他比起来简直微不足道,要做出实际性行动,自然难度倍增。

    沈之默给烤肉撒上胡椒,说:“行动之前没做好情报工作吗?这怎么行?你是不是过得太一帆风顺了,当别人都是菜园的大白菜,想摘就摘?现在给我总结一下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为什么会失败,连一个管家都抓不住,这样打草惊蛇,欧内斯特的警戒会更森严,下次行动的难度也就更大了,你觉得好玩吗?”

    “哈哈,瞧您说的,其实我们也就运气差了一点,都是那队宪兵的搅的好事。”奥布里讨好似的替他翻动烤肉,笑道:“我们根本没泄露身份,那管家只会认为遇到强盗抢劫而已,有什么大不了?让大伙休息一天,重新调整,我敢保证把欧内斯特伯爵的人头奉上,杀人偿命,杀了他也不算罪过,圣光会宽恕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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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7章 生路

    首先你要取得我的宽恕。哼,你们这帮人的三脚猫落后了,连几个卫兵也解决不掉,什么三级刺客,说出去真够丢人的。以后要努力提高自身实力,你什么时候让我满意,我就把那把‘刺影’给你。”

    奥布里十分高兴,差点把烤肉塞进炭火里面,问道:“真的?到底怎么让能让你满意,起码要给个准绳,我好依此奋发向上,同时还要督促血鸦堂各位兄弟,不能被被别的堂比下去了。”

    “撒克逊的暗夜堂可比你好得多,别看他平时一声不吭,闷头闷脑,可是暗地里用功得很,人也勤奋,什么地方都亲自去勘探过一番,还派人到酒馆里收集小道消息,一天二十四小时从不间断,每有收获,立即纪录下来,做成厚厚一册,再详细分出每一个人的资料,伊利达城内事无巨细,他基本都清楚。还有特洛伊那小子,以前当药剂师是糟蹋了他的天分,你看他的谣言散播得多,到酒馆里一坐,一分的事实经他口中说出就扩大成了十分,现在任谁提起黑暗葵花会不得翘大拇指说好?你还以为你有多大功劳?”

    一番训话下来,奥布里的热情彻底消失,苦着脸说:“我们血鸦堂根本没什么高手,做起事来千难万难,罗丹那小子小有名气,又不宜抛头露面,即使再聪明的家庭主妇,若没有面粉和食料,她也做不出一顿美餐。”

    烤肉终于烤好。色泽金黄,散发出一阵阵诱人香味,沈之默任由奥布里眼睁睁望着,没有一点招呼他共享的意思,抓起竹签顾不上吹去热气,狠狠咬了一大口,赞道:“好吃好吃,鲜嫩可口,肥而不腻。酥而不烂,这大冬天地能享受到如此美食,可真是幸福啊。对了,你刚才说什么?血鸦堂没高手?那你不会自己练成高手?在港口时那股嚣张气焰呢,来伊利达城就成缩头乌龟了?”

    一串连珠炮似的质问,奥布里招架不住,急忙转移话题:“大人,烤肉味道似乎不错。能不能让我尝尝?”见沈之默面色不善,只好求饶道:“我不是不上进,实际上练什么高手,操作起来也有难处,你看我们每天打打杀杀,晚上喝酒嫖妓,根本没时间锻炼。刺客一途,需要长时间高强度的练习。还要名师指点各种诀窍,稍停半日不练就会生疏,我这资质能混个三级资格证就差不多傲视天下了。”

    沈之默不禁失笑。说道:“刺客确实有刺客的道理,我且考你一考。我就坐在这里,不挪动屁股,你要是在我吃完烤肉之前抢过去,刺影就是你的。要是抢不过,我就得好好教训你一顿。”

    奥布里敢不答应么?勉强笑道:“不限任何规则?我动手动脚,动刀子都可以。是不是你屁股动了就算输?”

    沈之默点点头,又咬了一口烤肉。

    奥布里不再犹豫,一把抓向烤肉,暗想:“不挪动屁股?那也太夸张了。”

    沈之默不慌不忙,微微抬手,奥布里便落了个空,再抓住他的手往前一推,可怜的盗贼立即摔了四脚朝天。

    灰头土脸地爬起,迎面一脚过去,你要是不躲就肯定挨了这一脚,要是躲开,势必移动屁股,终究还是我赢。

    沈之默根本不用去看,左手食指竖起,对准他脚底的涌泉穴。

    用食指与大腿抗衡,开玩笑么?奥布里不假思索一脚踩下,穿的是质地较软地拖鞋,骤然感觉脚心剧痛蔓延,身体丧失平衡,轰然倒地,整条腿已经麻木不能动弹,拼命叫道:“老大,老大!你用的是什么魔法?”

    沈之默摇摇头:“你的体质太差劲了,我教你几手,以后也好方便行事。”本想传一门轻身健体的呼吸吐纳法门,不过想他怕没那么深毅力,坚持不住,白白糟蹋自己一番心思,便说:“我有一套近战搏斗的体术,若练得好了,百战百胜,多强的敌人也能一举制服。”

    奥布里用力揉着脚心,叫苦不迭,闻言却是一喜,精神顿时振作起来,顾不上疼痛问道:“什么体术?我要是练会了岂不就天下无敌?”

    “叫做小擒拿手,要是你正巧手里没刀,偏又遇上敌人,便能发挥最大威力。”沈之默说着手掌一挥,呼呼几道凌厉风声,奥布里什么都没看清,只觉手腕一痛,定睛一看,自己双手已经搅做一

    手向上,手指插进鼻孔里面,不由惊骇万分,随之而喜,暗忖道:“这么快的手法,我就可以简简单单戳瞎敌人眼珠了。”

    念头还没来得及多转动几个,沈之默又是一转手捏住他地手肘关节,便觉十分痛苦,使不出半分力气,不禁问道:“老大,放我一条生路吧。”

    “哼,身为刺客,就必须了解人体的每个弱点和部位,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强有力的打击,让对方失去活动能力,你说,人体的弱点都在什么地方?”

    奥布里好半晌才回复过来,蹲在旁边眼睁睁看着他把烤肉吃完,努力回忆当初刺客考核时的项目,点着手指头说:“眼睛、咽喉、小腹、下阴,好像就这么多了吧。”

    “我现在可以肯定你的三级资格证是用银币贿赂来的了。还有太阳穴、下颔,如果被人靠近,这么用拳头击打,会使对方昏厥。”沈之默做了个动作,又说:“腋窝,是人体的一个敏感点,同时十分软弱,如果骤然受到伤害会产生剧痛,短时间丧失思考能力。打架地时候你要学会利用,比如他这么一刀劈过来,你怎么做?”

    “我当然横刀招架,然后给他一脚,多简单省事,不信你看血鸦堂那家伙,都是这么被我教训的。”

    “战斗时千变万化,你想得太简单了,万一他力气大,你招架不住又怎么样?万一站的地方不平整,你来不及出腿踢他,又怎么样?万一你手里没刀,又怎么样?”

    奥布里还能怎么样?只好脸色苍白地摇头。

    “你先好好想想,过两天我写几个要点给你自己琢磨,别整天去嫖姑娘,要是我发现你因此拖了大家的后腿,那也就是你写遗书的时候。”

    “是是,大人的命令我从不违抗。”

    “欧内斯特这桩事早点解决,别拖到明年,要给外人一种黑暗葵花会雷厉风行的感觉。”

    “是是,欧内斯特绝对活不过三天,您尽管放心。”

    转眼到了周四,一大清早,钻石蔷薇门外就停着四辆华丽地马车。车夫在座位上缩头缩脑,不停吸着鼻涕,暗暗咒骂这该死的鬼天气,温度低得吓人。街外的树枝、屋檐垂下长长地冰凌,积雪还没消融,一些孩子在外头堆雪人、打雪仗,玩得不亦乐乎。

    车厢里一个手风琴师拉开门口,给车夫递了支烟草,问道:“约翰,什么人能让维哲罗姆这么重视,刚才你见到人了吗?”

    车夫感激地接过,避开风头把烟草点燃,深深吸了一口,说:“维哲罗姆不喜欢别人吸烟,我可***憋坏了。刚才他在门口等了十多分钟才被一个老头接进去,什么都没注意,不过维哲罗姆脸上喜气洋洋的,到底什么事让他那么高兴?”

    “听说吸食烟草对喉咙和肺有影响,但我是拉手风琴的,影响不大,平时偷偷藏着,熬不过了就抽上一两支。喂,你不觉得维哲罗姆有点怪异吗?往常去给女皇表演他总是敷衍了事,没多大激情,可是这一次很不一样啊。”

    车厢里的另一个管弦手接口道:“是的,从前几天以后他就开始兴奋,似乎特别期待这一天,莫非女皇的病情好转了?”

    “我认为不像,关键还是在这个神秘人,据我所知这套住宅属于亚摩斯男爵。但……亚摩斯男爵算得上什么东西,维哲罗姆连海达希亚大公都看不上眼,即使他身份那么特殊,还是受到了两位伯爵的求婚,那个劳伦斯王国的王子不是在伊利达城逗留了半年吗?每天九十九朵玫瑰雷打不动,被严词拒绝后才灰溜溜的回去。还有那个狮鹫骑士团的团长为了他还与妻子离婚,闹得满城风雨,你们说说看究竟是什么原因?”

    管弦乐手耸耸肩说:“我怎么知道,或许只是我们的错觉。这鬼天气够冷的,我只想早点结束可笑的表演然后去喝两杯。”

    马车夫说:“不,让维哲罗姆在门外足足等了十分钟,外头这么冷他也毫无怨言。那人架子可真够大的,我听说亚摩斯男爵已经四十多岁了吧,又没什么钱,只靠祖父的遗产过活,而且他对音乐一窍不通,该死,事情越说越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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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8章 觐见女皇

    个长着通红酒糟鼻的小号手说:“我常来春水街……都指着他笑:“好家伙来找姑娘也不叫一声,你就不怕被凯瑟琳抓住?”小号手有些不好意思,怒道:“你们别打岔,我是说,这套住宅的主人已经不是亚摩斯男爵了,听说他前几个月已经搬回乡下居住,房子卖给本城区的一个治安官。”

    “治安官?”大家同声问道:“我从未见过维哲罗姆如此降低身份,甚至是谦卑的……来见一名治安官?哦,不,你一定是弄错了。”

    “没错,事实上是这样的……”小号手说:“我确实来春水街找快乐了,姑娘很漂亮,不过我和她上床时,她居然叫着一个叫做‘撒加’的名字,我问是谁,她说是治安官大人。我怀疑他们有一腿,于是继续追问,可是她说只见过治安官一面,***请文明用语!”

    手风琴师沉吟起来:“莫非,这个治安官长得比王子还英俊?”

    “算了,别猜了,等他们出来再看看。”

    织萝缇琳很不高兴,因为她一大早就看到有个浓妆艳抹的女人来找撒加,这个女人真是漂亮,连她也不得不惊叹,可是胸部比搓衣板还平,能和自己比么?——虽然哥哥时常忽略自己的这处地方。

    幸好哥哥对那个女人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得上冷淡,还称呼对方为先生,自幼受过宫廷礼仪教育的织萝缇琳这才想起,那“女人”不正是都城最有名气最受人追捧地阉伶歌唱家么?他为什么来找哥哥?既然他不是女人。那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沈之默有点低估了维哲罗姆的热情,这家伙自从跨进钻石蔷薇堡以来,情绪一直处于亢奋状态,要不是看在皇宫之行的份上,起码要把他打成东方不败。

    “撒加先生!我见到了你的画作,是克利福德夫人收藏的那一幅《游春图》。”维哲罗姆脸上明明白白写着“五体投地”这四个字:“大师巨作,开创新的流派,创造新的技法,太完美了。太——了。用诗一样的语言,歌一样的旋律,画出春天地景色,我禁不住为此深深迷醉。”

    沈之默一想起克利福德夫人就咬牙切齿,淡淡道:“那有什么,我原来是打算用来拉屎擦屁股的画,后来怕颜料涂到屁股,这才随意丢到大街。不知道被谁捡走。”以他目前的手段,要对付克利福德夫人非常容易,可后果绝不简单,夫人是都城著名交际花,每时每刻都有人关注,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宪兵追查起来,麻烦可就大了。只好先放上一放,等解决了摄政王,到时候什么人都不在话下。

    维哲罗姆震惊得想要放声痛哭一场抒发胸中郁闷。叫道:“擦……的画?”

    沈之默见这死**太过热情,有点吃不消的感觉,为了显示自己正常的性取向,伸手揽住织萝缇琳如水蛇般柔软的细腰,用从未有过的温柔声音说:“www。1——0——1——du,.NET宝贝。我去皇宫见见女皇陛下,很快就回来。你在家里乖乖听话,不要到处乱跑。”

    织萝缇琳微微一惊。下意识地想要避开,随即被突如其来难以言喻地幸福感觉冲击脆弱心灵,把头靠在他肩膀上,甜甜笑道:“我很乖的。”

    “新年快要到了,我们这间破房子也要装修一下。”沈之默像交代妻子一样:“你看看家里需要添置什么家具,跟老哈马尔拿钱去买,圣临节也要来了,想要什么礼物?”

    “我希望你在圣临节能陪我玩一天,在家里呆着太气闷了。”

    “没问题。”沈之默的手顺势下滑,捏了捏女孩子翘挺的臀部。

    “啊!”织萝缇琳跳了起来,满脸绯红地看着他。

    维哲罗姆突然变得很沉默,把脸扭向另一边,似乎没看到他们的任何动作。

    “好了,维哲罗姆先生,我们赶紧去皇宫吧,千万别迟到,那可是不好的行为。”沈之默大大咧咧地拍拍**的肩膀。后者身子紧绷,仿佛被狮子逮住的羔羊。

    “哥!早去早回,我在家等你!”织萝缇琳蹦过去,在他脸上啵地亲了一下,随即像黛儿一样抱怨起来:“你干嘛不刮胡子啊!”

    沈之默挥了挥手。织箩缇琳连忙拽住他说:“哥,去觐见女皇必须要穿很正式的礼服,我买了几套新的给你,先去换

    “什么?你认为我这身还不够正式?”沈之默扯扯身上散发出烤肉油烟味地罩衫,又对**说:“维哲罗姆先生,您身为皇宫常客,这套衣服出门不算失礼吧?”

    维哲罗姆勉强笑道:“虽然很得体,但……女皇希望别人穿得严肃一点。”

    沈之默只好跟着织萝缇琳灰溜溜回到房间。女孩翻开衣柜,拿出一件干净整洁的滚黄边法师袍说:“这件宽领长袍庄重肃穆,又不失活泼,你本身是研究院副院长,穿法师袍最合适去见女皇啦。”

    沈之默看到衣柜旁边还有一件黑色的笔挺礼服,只是式样有点怪,型号偏窄,不像袍子那么宽松,问道:“这是什么?”

    “哦,也是我买给你穿的,灵纹布服装旗舰店设计师亲自设计的式样,还没开始流行呢,我怕你不太喜欢。”

    “妹妹买地,怎会不喜欢?我来试试,或许可以穿出不同效果。”

    织萝缇琳心里喜滋滋的,像吃了蜜糖一样甜。

    片刻之后,沈之默站在穿衣镜前左右张望:“好像还可以……但你不觉得太引人注目了吗?两边的口袋做得真明显,胸口也有口袋,会不会太丑?而且前面是扣子,袖子也有三颗,领子居然还这么折,衬衣都露出来了。袖子收得紧,不过行动很方便,两条裤腿还有笔直地折线,真够精神。这……为什么要把后襟剪开一条缝?里面衬衣的袖子要长出外衣的半寸,唔,我承认确实很好看。”

    织萝缇琳替他整理衬衫领口一个蝴蝶状的装饰,说:“这叫领结,很漂亮吧,你看,黑色的外服,白色衬衣,尤其是裤子、衣袖的设计,异常简洁,将你的体型完美体现出来。”

    “可是,你不觉得太突兀了吗?我从未见人穿过。”

    “哥,你就别担心了,灵纹布时装店正在试图说服摄政王批准这套服装成为新的礼服标准之一,由于设计干练、气派、出众,已经有很多贵族开始穿着,很快就能流行起来。”织萝缇琳给他扣上一顶黑色的圆筒形礼帽。

    等了半个小时的车夫和乐手们终于见到传说中比王子英俊百倍,比库德拉伯爵潇洒万分的荆棘鸟城区治安官撒加先生走出门口,身后跟着诚惶诚恐的维哲罗姆。

    没错!是像仆从似的跟在后面。车夫觉得自己应该去买一副玳瑁眼镜调整视力,因为这看起来好像不是真的。

    那个男人说不上有多帅,穿着很单薄,不是常见的袍子,极为笔挺简洁,尤其是裤腿上烫得非常平整的线条,让人精神为之一震,黑白色调在严肃中带着冷酷,很好的衬托出主人的精神面貌。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气度非凡,顾盼之间不怒自威,目光有若两道冷电,紧紧抿住的嘴唇有着惊心动魄的魅力,但从相貌上看已经绝不简单,难怪维哲罗姆好歹也是一代名伶了,竟对他那般尊重。

    车夫悄悄对小号手说:“他就是荆棘鸟城区的治安官?我看也没什么特别,不就仗着有几个小钱吗?维哲罗姆可不缺钱!”

    “嘘,小点声,你知不知道他手有多黑?听说这个城区政务官就因为多看他一眼,被活活打断两条腿,香奶尔的老板娘还被他轮奸一百遍……”

    “什么,宪兵都不管吗?”

    “管什么?管得着吗,听说他兼任魔法部研究院副院长,和墨菲斯托的关系深着呢。这次与兽人的和谈他没出什么力气,但摄政王也不得不给他记上一功。”

    车夫还待要说,突见那男人刀子似的目光直射过来,顿时浑身如同浸进冰水一般,便不敢再废话什么。

    两人坐进第二辆马车,向皇宫进发。一路上没什么话好说,维哲罗姆想要攀谈,奈何沈之默没什么兴趣,咦哦两声就打发了。

    乐师是不能从正门进的,必须要走后门。皇宫是伊利达城最宏伟的建筑群,除了四座辉煌的主体宫殿,还有上千间房间,一百多座塔楼,面积广阔的花园,通通连成一体,美轮美奂,令人叹为观止,第一次进来的人往往会迷路半天,因为道路四通八达,时间一久就容易被转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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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59章 春花秋月

    车夫和其他闲杂人员留在休息室等候命令,乐师们则接受身体接查,对照通行证。检查很严格,有没有携带武器,身上不准带什么首饰,服装衣着必须是什么式样才不会冒犯到女皇,而且还有医生检查健康状况,万一有个小感冒传染到陛下也是不好的,总之非常严格。

    维哲罗姆属于当红名伶,自然不会有人管他,手下乐师时常来往,也都受到公平对待,但卫兵们发现了很眼生的沈之默:“维哲罗姆先生,他是你们乐团新请来的人吗?有没有在皇宫禁卫管理处进行报备?”

    “哦。”维哲罗姆礼貌的微微鞠躬:“撒加先生是最——的画家和诗人,我希望他诗的语言能给女皇陛下带去一点喜悦的感受。”

    有一个当日在玫瑰大厅值班的卫兵认出沈之默,叫道:“副院长先生,您怎么是诗人?”

    “魔法师就不能是诗人?小心我上仲裁所申诉你行业歧视,怎么?看不起魔法师这种垃圾职业?”沈之默朝卫兵逼近了一些,伸出手狠狠地捏着他的脸,眼中透出十分不友好的光芒,潜台词很明显:“你小子不想与整个魔法行会为敌的话就识相点。”

    那卫兵顿时不敢做声。

    由卫兵领着,穿过笼罩在魔法防护罩下盛开得极娇艳的花园。不知走过多少道回廊,来到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这宫殿可比前面的守卫要森严,想是女皇病躯日益沉重。摄政王下令加强戒备,防止敌人趁机作乱。

    维哲罗姆向侍卫总管提交本次入宫地乐团人员名单。侍卫总管也不敢怠慢当代名伶,浏览一遍,一一核对,确认无误才放他们进去。

    这里是女皇的寝宫,室内温暖如春,掀开重重帷幔,满目都是绚丽美观的红蓝色调,从极尽奢华的大床到门口。足有二十米距离。墙脚边堆满鲜花,家落里燃烧着明晃晃的蜡烛,桌子椅子沙发上是夺目的镏金图案,地毯松软好比棉花,一切可比钻石蔷薇那个破城堡好得太多。

    乐团的人都留在走廊外等候召见,远远的只看到床幔后一道娇弱的身影,维哲罗姆走过去施礼,与里面地人低声说了几句话。沈之默耳力惊人,听得清楚,**是在向女皇介绍自己,其中用到了诸如“惊世才华”“无与伦比”之类的形容词,他只能无奈地耸耸肩。

    维哲罗姆说完话,转过头笑道:“撒加先生,陛下有请。”

    这是沈之默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地位最高的人,塞尼亚帝国名义上的统治者。鼻端浮动若有若无的幽香,暗道:“摄政王有五六十岁,女皇是他侄女。登基已有十年,想来一定超过四十岁,我的美男计没地方施展了。何况常年被疾病纠缠,早成了残花败柳,好看不到哪里去。”

    慢慢走过去。站在维哲罗姆身后,微微躬身,用生平最沉稳最磁性的声音说:“在下参见女皇陛下。”

    床幔张开一条缝。一个暗哑低弱地声音传来:“你就是撒加么,维哲罗姆每次都提起你,还专门写了很多歌,我也想见见你究竟有多大魅力,让维哲罗姆如此着迷。”沈之默一听就知道她肺部受损,牵连声带,才出现如此古怪的声音。

    维哲罗姆笑道:“陛下,撒加先生重现了古典诗的辉煌,不仅是我,很多女孩子梦里都念叨着他的名字呢。”

    你他娘的还真是信口开河。沈之默唯有谦逊道:“在下不会作诗,那些句子只是有感而发,抒发内心真实想法,追忆如流水般逝去的岁月,表达人生情怀而已。”

    维哲罗姆美目连闪:“撒加,你真是天生的诗人。”

    床幔的口子撩得更开,眼前出现一张清丽脱俗地脸庞,鹅蛋脸形,皮肤苍白,眼眶深陷,面容憔悴,长长的发丝散落在明**的丝绸被子上,早已失去雍容华贵地气质,标准的病美人。以沈之默的眼力,一时也判断不出她真实年纪,大约是在二十五至三十五岁之间,这就是塞尼亚帝国的女皇。樱桃小口微微张开,轻声道:“你就是撒加?”

    沈之默点头道:“没错,你就是女皇?”话问得十分无礼,维哲罗姆不禁为他担心这是否会冒犯女皇陛下,忙恭维道:“陛下今天的气色可比前几天好得多。”

    女皇不失神采地大眼睛在他身上来回观察,像是挑选妃子一般,过了好久才收回目光,放下床幔,将自己挡在里面,说:“现在我命令你吟诵一首新诗,必须要所有人从来都没听过另外,我还要能听出你人生情怀和流水般逝去的岁月。”

    沈之默瞟了一眼旁边的两名侍女,暗想这一定是摄政王布下地密探,为了不影响大局,只好应道:“其实每个人的人生都是诗,不过区别在于诗的格调高雅还是低俗。你过的每一天也是诗,但有的人把诗变成了散文、小说或者工作报告。”

    “是么?那你说我人生的是什么格调?”

    要是一般人肯定会回答:“那当然是高雅了。”沈之默心想:“说不得要拍拍马屁了,我也就当做骗小孩,管她相不相信。”心思转了几遭,立时换成一副向往的语气,说:“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陛下的人生大抵是这种格调。”把句子的意思直接翻译过来,竟表达得十分贴切,伊利达城偏大陆北方,也不算有错。

    维哲罗姆大为叹服,口中不断吟哦“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连两个侍女听了也是吃了噩梦藤似的迷醉不已。

    女皇在帷幔后面笑道:“好了,我现在相信你是诗人,而且很不同凡响,这确实是高雅与庸俗的区别,比以前那些宫廷诗人要高出好几个档次。”

    沈之默又说:“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旧情不堪回首月明中。”把原词翻译过来,内容直白易懂,还带着压韵,“故国”换为“旧情”,指向变为模糊,无论男女之情或是对某事某物的思恋之情都可以套进去使用,这也正是沈大师的聪明之处。

    他不带感情的念诵着词句,却无意中让诗的本身显得更凄凉无助,深切体现了“不堪回首”的意境。

    女皇晃若雷击,蓦然呆住了。那些春花秋月的往事,宫殿小阁楼上吹拂的风,曾经有过的少女情怀,如同映在魔法记忆水晶上的画面片断,一一兜过心头。

    寝宫内的空气呈现一片死寂,不得不说,沈之默所念的四个短句连起来将婉约、哀伤、感伤种种感觉体现得淋漓尽致,多回味一遍就多感动一分,直到最后将自己层层包围,钻进诗营造的氛围内而不能自拔。这也正是语言与文字的力量,要不然世界上也不会有那么多文学作品流传下来。

    维哲罗姆的心仿佛被沈之默用小锤子轻轻一敲,如同玻璃似的化作碎片。那两个侍女也呈现石化状态,久久没有动弹。

    这还能叫做诗吗?这应该称为魔咒,勾魂摄魄的魔咒,在它面前,千言万语都显得苍白无力。

    沈之默把众人反应收入眼中,暗自得意,心想:“从古至今、无论中外,人的感情都有共通之处,等过几天我找个时机把太白诗集搬出来,他们还不感动得痛哭流涕?又或是陶渊明的田园诗稍一卖弄,只怕人人都想搬到乡下去住了。”

    想着想着,又幽幽叹息一声,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河春水向东流。”

    这简直就是雪上加霜的感觉,女皇的呼吸险些停止,脑海中回荡着他低沉的话语。常年病痛缠身,权力被叔叔架空,要说没愁是不可能的,不仅有,而且还很多,沈之默的话可真真切切触动了内心。

    过了良久,床幔里才传出轻柔的声音:“撒加,能不能替我倒杯清茶?”大家都吓了一跳,女皇历来只由贴身侍女服侍,寻常男子只要接近周围十米,也会觉得浑身不自在,今儿又怎么会大异常态?

    沈之默不喜欢听别人使唤,端坐不动。侍女忙到附近的桌子倒了一杯茶递到他手上,低声道:“请您亲手献给陛下。”沈之默想:“她被人用砒霜下毒,摄政王虎视眈眈,只怕没几年好活了,虽然身居极品,却殊为可怜,也罢,我就算同情她一把。”端起杯子撩开床幔笑道:“陛下请用茶。”

    只见床幔内女皇神情慵懒,柔软的丝被裹着半边身子,神态极是雅致,肩头外露,但皮肤发黑,早已失去光泽。她伸手接住杯子,不料娇躯一软,茶杯倾斜而出,眼看就要泼洒在被子上。沈之默眼疾手快,稍稍跨前一步,一手抓住杯子,一手扶住女皇,说道:“陛下玉体金贵,请小心。”

    这时他揽着女皇裸露的肩头,女皇的头就靠在他胸前,姿势极其暧昧,发丝的缕缕幽香传来,宛若庭院里开放的月季花香,浸人心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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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3 09:0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60章 下毒

    请喝茶吧。”沈之默拿着茶杯,递近女皇唇边,像一般。这样子确实是大胆了些,不过当此情形,他拿着也不是,不拿也不是,唯有如此做法才不显得更唐突。

    女皇苍白的面孔抹起两道红晕,沈之默把她轻轻放在枕头上,动作轻柔细心,便向后退开,务必要在最终嘴脸显露出来之前保持谦谦君子的本分。

    若能令女皇康复,重回帝国权力中心,将摄政王的势力打压下去,那是他最乐意见到的。而治好女皇的病,想必自己的地位也会全面提升,将局势控制在手里,“挟天子以令诸侯”正是前人政治智慧的精髓,要不能做到这一步也没话说了,还是老老实实回荆棘鸟城区收管理费吧。一个弱质女流总比摄政王那老奸巨猾的家伙要容易对付得多,何况她又是皇室正统,民心所向,实际操作没太大困难。

    “你们先退下吧,我想和撒加先生谈论古典诗的写法。”女皇对两名侍女吩咐道。侍女不疑有他,躬身告退。寝宫里只剩下女皇、沈之默、维哲罗姆三人。

    “陛下,今天想听什么曲目?我已经将撒加先生的古典诗重新谱曲,当然,除了刚才那一首。”前面提过,维哲罗姆与女皇情同姐妹,说话不需要太过讲究尊卑礼节,转头向沈之默问道:“那首诗叫什么名字?”

    “哦,这个……”《虞美人》是不太合适了。沈之默问:“女皇陛下,在下斗胆请问您叫什么名字?”

    维哲罗姆大惊失色:有当面问女皇名字的么?你也实在太斗胆了,要不是先前那精彩诗篇,直接扣上一顶蔑视皇权地帽子拖到绞架上也不为过。

    女皇也很奇怪:“你不知道我的名字吗?我叫丹尔娜*普罗.|拉萨拉斯*纳萨洛玛。”贵族都有一长串继承父母亲各个家族的姓氏,有的全称长达几百个音节也不稀奇,皇位传承几百年,其中经过无数次联姻,女皇自然不例外,“纳萨洛玛”是皇室的正式姓氏。比如托塞德林亲王应该正式称为“托塞德林*纳萨洛玛”。

    沈之默点头道:“嗯,这首诗的名字就叫做《丹尔娜》。”

    “是献给我的吗?”女皇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喜不自胜。

    “是的,‘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是之一,‘春花秋月何时了’是之二。”

    女皇笑靥盛开,如春花般烂漫:“维哲罗姆,帮我用笔记下来,我要每天赏读。”

    维哲罗姆见侍女离开。提起正题道:“陛下,撒加先生不光会写诗,还是精通药物地病理学家,您是否该让他检查一下?”

    “哦?你上次跟我说过的……”

    沈之默忙以手示唇,用手指在维哲罗姆的大腿划写道:“小心有人窃听。”维哲罗姆不敢怠慢,向女皇告个罪,拿来纸笔写道:“什么人?”

    女皇也发现了他们的异状,呆在旁边没有说话。

    “我怀疑寝宫内设有魔法阵。可以将任何声音传送至设阵人的地点,为了安全起见,请乐团奏乐。制造噪音,这样我们可以方便行事。”

    维哲罗姆依计而行,宏大的交响乐在寝宫内响起,盖过所有声音,这才上前低声向女皇细细解释他们心中的疑虑。当女皇闻知有人窃听。自己更可能被人下毒,脸色不禁变得非常难看。

    她俯身向前问道:“撒加,你说我被人下毒。究竟有何依据?”

    沈之默立即将诗人的忧郁气质转变为魔学家地严肃认真,板着脸道:“陛下,请让我为您诊断,这样才能查出症结之所在,疾病因何而起,也能正确判断疾病是人为的还是您自个身体不适。”

    “那要怎么诊断,我让医生把工具拿来吧。”

    “不用不用。”沈之默极自信地一笑:“我有一手绝活,是我氏族内的发明创造,叫做‘望闻问切’,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一样能够判断您的病情。”

    “望闻问切?”女皇来了兴趣,重复着这个拗口的词语,只道又是一项新开发出来的魔法咒语。

    “有丰富经验和深厚知识的医生可以适应,望,就是通过目测患者全身、局部情况、舌苔、指纹进行病理推测,闻,闻声音,嗅气味,比如口腔溃者一张口就是恶臭扑鼻,感冒者声音暗哑,也是这个道理,问,当然是询问患者了,您的病史、个人生活史、家族史,现在地

    现状况,切,切脉……呃,这个以后慢慢跟你解释。

    维哲罗姆呆呆地看着他,心想:“好有道理!医生就应该这样诊断病人,而不是用晶核测来测去。”

    女皇点头微笑道:“那就望闻问切吧,先目测全身状况吗?维哲罗姆,扶我起来。”

    “是,陛下。”

    维哲罗姆扶起女皇胳膊,露出肩膀上的紫色丝带和半边秀挺乳房,从这里可以看出女皇并没有把他当做男人。沈之默心想这该死的女皇似乎只穿内衣,孔子曰非礼勿视,可不要把君子形象搞砸了,再说病人也不宜活动过大,便说:“不用目测,凭我出色地诊疗手段,只需要后面两个步骤。”

    “那你问吧,我会把病症详细说给你听的。”

    沈之默已经见到她掌缘的角化趋向,皮肤也很糟糕,思索一阵,问道:“你睡眠状况如何?”

    “睡得不是太好,很难入睡,即使睡着了也会在梦中惊醒,可是醒来后又不记得究竟做过什么梦。”女皇回答起来还是满脸后怕,维哲罗姆忙安慰她说:“陛下,没事的,撒加一定会把您治好。”

    “您平时吃的东西,喝地东西都是什么?”沈之默尽力扮演医生的角色。

    “我胃口不大好,早上是水果、鸡蛋、面包和牛奶,下午则会增加一些肉类,平时喝的都是清茶和魔法清洁过地晶水,医生说我不宜喝咖啡。”

    沈之默点点头,用平板的声音说:“饮食很有规律,那你月经是否正常?”能当着女皇面不改色问这种问题的,古往今来可能也就他一个人。

    女皇的脸又红了,看起来像是邻家害羞的小妹:“不、不是很正常,有时候一个月来十多天,有时候时间推迟到月底才来,有时候甚至不来。”

    沈之默本打算深入探讨月经的活动规律问题,终于还是忍住,说道:“把你的手伸出来让我看看。”

    “是。”

    手腕干枯,几乎和鸟爪没什么两样,患者的情况显然不容乐观,说她熬不过这个冬天,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实在病入膏肓,中毒太深,无药可医。沈之默手指搭在女皇脉搏上,运出两道真气进行查探,过了良久,问道:“你是不是神经衰弱,健忘,精神焦虑?”

    “是的。”女皇心想自己的病症早由医生传出,不算什么秘密,他信口问出,也没什么特别。

    沈之默又问:“你心律不齐,时常烦躁不安,为一点点小事就会大发脾气,对不对?”

    “是。”女皇开始觉得他不简单了——倘若不是花钱买通自己身边侍女的话。

    沈之默道:“你小便不通,撒尿时膀隐隐作痛,腋窝、腰、下阴都有皮炎,是么?”

    “你怎么知道?”女皇听他连“下阴”等羞处的症状都说得一清二楚,顿时大惊,急忙把手抽回。

    沈之默摇头叹息:“陛下,我所料不错,您应该是被人下毒,这种毒叫做砒霜,若大量服食会当场致命,若人为控制,每天在饮水中混入一点,则可拖延数年之久,制造疾病的假象,直到身体衰竭而死。陛下,恕我直言,您如不赶快医治,只怕活不过今年冬天。”

    “什么?我当真是被人下毒?”女皇虽早有心理准备,但仍不免震惊。

    沈之默拿过茶杯嗅了一嗅,道:“没在饮水下毒?”又过去检查了茶壶及其他用具,都找不到砒霜的痕迹。拍拍脑袋说:“你的病情拖了五六年,若是在水里下毒,绝不可能拖这么久,我想下毒者定有更隐藏的办法。”

    女皇的秀眉紧紧皱起,问道:“谁对我下毒?”

    “你若是死了,谁是最大的收益人?”

    “我要死了,就是我弟弟继承皇位,可是他刚成年,又和我感情那么好,怎么可能?”

    “摄政王、首相都有可能,帝国的实权把握在他们手中。你要是死了,摄政王随时可以发动政变,让你弟弟沦为傀儡,呃,事实上你现在也是傀儡了。”

    “那我要怎么办?”卧病多年,心志被消磨干净,这女人再也没有身为皇帝的威势,楚楚可怜地坐在沈之默面前仿佛待宰的羔羊。要知道她曾经向圣光许愿过只要治好她的病,宁愿用皇位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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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4 10: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集 武术高手 第161章 威胁

    之默说:“宫里的侍卫、侍女每半年轮换一次,是不说,现在的皇宫已经尽在摄政王的掌控中,你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耳目,还有内阁,不是他安排的人就是首相的亲信,军队当中同样如此,你早就成了空壳。我敢肯定,即使你康复了,摄政王仍然会想办法要你的命。”

    女皇的手指紧紧攥住丝被,内心斗争十分激烈。维哲罗姆抓着沈之默的胳膊急急问道:“撒加先生,您一定可以帮助女皇的,是吗?”

    “嗯,当前之要是治病,而且要避开别人的耳目,否则潜在的敌人会在你没好之前先发动攻势。”沈之默倒背着手在寝宫里踱了一圈步子,手按住墙壁,突然脸色一变,说:“是了,他们把砒霜藏在墙体的木饰里,你们看,墙裙、墙面都用珍贵的木材进行装饰,砒霜藏在里面,以极慢的速度挥发,所以你开始中毒的症状不甚明显,直到后面才愈加严重。”

    “啊?那我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尽快搬离寝宫,但这么做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彻底根治。有两种方法,一是全身换血,第二,由我用神经系魔法替你驱毒,然后疗养,半年之内则可逐渐康复。”

    “哦……”女皇稍微松了口气:“你说我实际上被人监控,我若贸然搬离寝宫,会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就说身体虚弱,想住在花园旁边看看花草,皇宫不是架设着魔法防护罩么?又不会冷,你怕什么。借口很容易找,而且料想你已经这个‘命不久矣’的样子了,别人不会太起疑心。等日后康复。再把所有失去的一切都拿回来。”

    “好吧,听你的。”

    “事宜早不宜迟,我立即为陛下进行驱毒吧。请您相信我的身份,想必维哲罗姆已经对你说过,我是魔法部研究院副院长。精通各种魔法,昔年曾经游历两个大陆,还学会了魔药学、草药学、巫医理论,不敢说‘肉白骨、活死人’,但治疗区区砒霜还是不在话下的。”

    女皇疑心尽去,一时之间对他十分相信:“要怎么做?”

    沈之默努力不让自己地淫荡之意浮上面孔,严肃地说:“这要牵涉到专业性较强的神经魔法体系,按照魔法的理论。每个人身上都有数百个气点,我需要在这些点上进行输出魔气。这样的话……势必要接触您的身体……冒昧之处,还请见谅。”

    “这个啊,没关系,做为医生,接触病人地身体很正常。”

    沈之默不再客气。脱下鞋子爬上床:“请您脱光衣服裤子,别担心,您只是病人。”

    “什么?”女皇没想到事实严重到这个地步,娇羞满脸。险些不能说话,垂着脑袋吭吭哧哧道:“脱衣服……不脱行不行?”

    沈之默体会着亵渎塞尼亚帝国至高无上的女性带来的剧烈快感,正色道:“不行,有病了就不能讳疾忌医,隔着衣服我怎么给你输入魔气。难道你想过完冬天就躺进皇家陵园去长眠吗?”

    “我……”

    “我什么我?不要再罗里罗嗦的,快脱,难不成要我帮你?不脱也好。我正想买几斤猪肉赶着回家过年。”声色俱厉,仿佛在训斥香奶尔的小妓女。

    维哲罗姆替他们拉下帷幔,自动退开数米回避。

    女皇不敢吭声,推开丝绸被子,一个穿着睡裙的半裸躯体便展露出来,身材曼妙,曲线玲珑,只是肌肤因染病而发黑,犹如碧玉有瑕,令人叹息。

    说实在的,这副躯体比起泰瑞希尔可差得远了,沈之默毫无欣赏之心,在她屁股上一拍,催促道:“快脱光了。”女皇先前装作淡然,其实把身子展现给一个认识不过两小时的男人观看,心中又羞又恼又慌又乱,险些就要哭出眼泪,委委屈屈地拉开肩带,胸脯肉便暴露在空气当中。

    虽然为中毒失色不少,但轮廓美得令人窒息,鲜红地蓓蕾点缀于其上,让人流连忘返。沈之默假医生之名,行猥琐之事,伸手握住女皇胸脯,冷静的说:“哦,我发现了,这里有几处气点,陛下,请你保持镇静,不要出现情绪波动,在心里默念‘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既可。”

    女皇紧紧闭上双眼,激动得全身绯红,脖子、胳膊处泛起细细的鸡皮疙瘩。霎时间,只觉一道暖流通过乳尖,好像有如实质的线,钻进身体去了。

    沈之默索性两只手同时行动,按住女皇的乳中、乳根、天池三个

    送真气,走廊外是《愿主垂怜》的音乐响彻大厅,帷势暧昧,一片旖旎风光。本来在其他穴道也可以做到,只是他心中另有打算:“身体被我看过摸过,以后就算你重夺权力,君临塞尼亚帝国,又敢对我摆出什么架势?”

    真气在体内流转,女皇顿觉周身暖洋洋地一片,纠缠已久的痛苦似乎顷刻尽消,整整六年了从未享受过如此惬意的感觉,喉咙吐出一口浊气,情不自禁地呻吟起来:“啊……哦……哦……”

    维哲罗姆密切关注,在外面听得真切,禁不住面红耳赤。

    沈之默加倍用功,连寂灭功内力也通通用出来,要知道寂灭功破而后立,专门让破败的身体状况恢复如初,用在女皇身上,再合适不过。一旦认真起来,威力可就比原来地高出不少,眼观鼻,鼻观心,不再分散注意力,真气源源不断的输送过去。

    女皇面颊潮红,忽然浑身剧烈颤抖,“唔”的一声,下身喷出一道湿漉漉带有腥味的液体。在真气的刺激之下,她竟然出现了高潮。

    “这……”沈之默发现女皇地异样,万分尴尬,曾经也用过真气替人疗伤,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碰到,一时不知说什么好,缓慢地收回真气,先看看对方反应再作打算。

    女皇好久才从极度的快感中回复过来,羞得不知所措,赶紧用被子捂住脸蛋不敢见人,低声问道:“为什么会这样,我觉得身体很奇怪,那一刻都快要飘到天上去了。”

    沈之默对男女之情没什么经验,不代表没有眼力,早看出女皇仍是处子之身,还没经历过男女欢爱之事,当下用好比老学究似的古板声音说:“陛下放心,这是人体正常肌体反应,如果出现这种感觉,说明你康复有望。”

    “是,是吗?有种很让人感动地情绪呢。”

    沈之默见女皇身子羸弱,第一次不宜操之过急,说:“陛下,今天的治疗到此结束,希望您尽快搬离寝宫,七天之后我会再来。”

    “撒加……”女皇垂着头说:“不要叫我陛下,叫我名字可以吗?”

    “丹尔娜*普罗恩斯顿*德拉萨拉斯*纳萨洛玛,我告辞了,祝您健康。”

    女皇终于抬起头来,脸上已经开始焕发出别样光彩,比原来苍白的面容要好得多:“请叫我丹尔娜。”

    “丹尔娜,等下你要把所有贴身衣物、被单、生活用具都换上新的,我怕那些东西也染上了砒霜。”沈之默把她当做黛儿一般看待,扯过被子替她拭擦腿间淋漓液汁。

    “是。”女皇软软不能动弹,如同柔弱的小妻子。

    下床,出门,维哲罗姆跟在后面,不敢多问,回头一看,见床幔张开一条缝,女皇陛下探出半个脑袋目送着撒加先生的背影。

    这一行收获果然丰富,女皇的病不在话下,关键是如何助她铲除异己,早日重返帝国政治权力中心。

    返回春水街街尾三百五十号钻石蔷薇堡,宫廷魔法师凯希已经在客厅等候多时,一件绣有皇室徽章的华贵法师长袍让哈马尔刮目相看,不敢怠慢,端茶送水,殷勤招呼。凯希哪敢耍架子,乖得像孙子似的,茶也不敢多喝,就老老实实坐着,时不时还垫着脸攀谈,打听撒加先生平时都有什么爱好。

    沈之默刚在门口露面,他就直奔过去,谄笑道:“老爷,您可回来了。”接过外套递给哈马尔,比任何人都要积极。留下哈马尔满头雾水:“这家伙怎么也管撒加叫老爷?脑袋被门夹坏了?”

    “是你小子。”沈之默径自找张板凳坐下,点起一支雪茄,冷冷地看着他笑道:“玫瑰大厅的封赏宴会,你可真是热心,让我受宠若惊哪,我说,今天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凯希听他语气不善,赔笑道:“哪里哪里,我是久日没见到老爷,心中想念得紧,您看我这不赶来向您问安了吗?”

    “你身上的精神种子不打算拔除了?”沈之默一声低喝,声音聚成一线,直朝前方冲荡过去,这是类似于佛门“狮子吼”的内功,凯希被声音一震,只觉眼花耳鸣,差点坐倒,强行按捺胸腔的不适,苦着脸说:“老爷,我当时只是想帮您,呃……这个,名声很重要,有了名声才更容易办事,那个阉伶他可对您的诗着迷透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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